山东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最新版_山东省物价局天然气价格调整
1.潍坊市天然气价格听证会什么时候开潍坊天然气收费标准
2.山东天然气缺口有多大
3.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第八章
阶梯气价是指居民每年或每月超过天然气基本消费量后,执行高气价,对用户消费的气量分段定价。阶梯气价将居民用气划分为三档,各档气价按照1:1.2:1. 5的比价安排,实行超额累计加价方式计费,于2015年全面建立。
为什么要推行居民阶梯气价制度?
(一)国家有明确的政策要求。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明确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今后凡制定或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城市,必须同步建立起阶梯价格制度。
(二)发挥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体现天然气的稀缺性。我国是天然气稀缺性国家,人均占有量少,我市天然气供应全部依赖输入,在居民用气量占比逐年上升的情况下,对居民用气实行阶梯制度,调节居民消费行为,促进珍惜、节约用气是必要的。天然气作为稀缺,价格要反映其稀缺程度,实施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用气多的居民多负担,更能体现社会公平,目前国内已经有许多城市实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我市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为什么要提高销售价格?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天然气价格政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加快自然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另外,《山东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天然气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应遵循补偿成本、法定税金、并有合理利润的原则,反映市场供求、兼顾消费者承受能力,并与其他燃气保持合理比价关系”和第九条 “物价部门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经营企业成本变动情况适时制定或调整天然气价格”的规定,也为此次居民用气价格调整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合理补偿成本,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居民用气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用气成本。我市居民用气价格已近14年未做调整。期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运营成本的人工、安全维护等成本因素也发生了较大变化。由于供气成本增加,居民用气价格多年未作调整,与成本出现倒挂,价格矛盾持续积累,经测算,居民用气成本价格为3.32元/立方米,远高于现行销售价格2.40元/立方米。因此,适当调整居民用气价格,有利于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企业服务质量,为我市提供安全可靠的供气服务。
法律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分档气价的安排。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
第一档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档气价,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保持1.2倍左右的比价;
第三档气价,按照充分体现天然气稀缺程度、抑制过度消费的原则制定,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保持1.5倍左右的比价。
潍坊市天然气价格听证会什么时候开潍坊天然气收费标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规划与工程建设、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燃烧器具管理、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管理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第三条 市、区县人民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四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并监督指导区县燃气管理工作。
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和规划、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燃气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市、区县人民应当建立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供应应急预案,取措施提高燃气供应应急保障能力。第六条 市、区县人民鼓励、提倡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扩大燃气在生产、生活中的应用。第七条 市、区县人民有关部门、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对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燃气安全意识和应急技能,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燃气安全和节约用气的公益性宣传。第二章 燃气规划与工程建设第八条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和规划等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需要变更燃气发展规划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第九条 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燃气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颁发施工许可证。第十一条 在城镇燃气管网规划范围内,不得建设瓶组站;已经建成的,在城镇燃气管网覆盖瓶组站供气区域时,其供气管网应当并入城镇燃气管网。第十二条 从事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确保燃气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第十三条 燃气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向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移交项目档案。
燃气工程项目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第三章 燃气经营与服务第十四条 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市或者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第十五条 燃气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未经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抵押、转让燃气经营许可证。第十六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与燃气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燃气用户燃气设施检查、维护和更新档案,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并加强对燃气用户安全用气的技术指导。第十七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每月至少对单位燃气用户燃气设施和用气情况进行一次入户安全检查,每年至少对居民燃气用户燃气设施和用气情况进行一次入户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燃气用户。
燃气用户违反安全用气规定的,检查人员应当提出整改意见,燃气用户应当及时整改。发现安全隐患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及时排除。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燃气经营企业可以暂停供气,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后,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恢复供气。
检查人员检查时,应当出示相关证件,燃气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山东天然气缺口有多大
潍坊市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暨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听证会拟于6月上旬举行,市民可通过电话、网上或现场报名。
潍坊市区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潍坊市发改委拟于6月上旬举行潍坊市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暨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听证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价格决策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山东省定价听证目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听证会参加人。
一、人员构成
听证人,共3名。由市发改委工作人员担任。听证会主持人由1名听证人兼任。
听证会参加人,共23名。其中消费者13名、经营者2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专家学者1名、部门工作人员5名。
旁听人员不超过3名,新闻媒体不超过3家。
二、产生方式
消费者13名。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若公开报名人数不足,则委托有关单位和市消协推荐;若公开报名人数超额,则取抽签选取的方式确定。
人大代表1名。请市人大机关推荐。
政协委员1名。请市政协机关推荐。
经营者2名。由市区燃气企业选派。
专家学者1名。由市发改委聘请。
部门人员5名。从市民政、司法、财政、城管、国资部门聘请。
旁听人、新闻媒体人员。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选取的方式产生。
三、报名条件
听证会参加人。年满18周岁,潍坊市区常住人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热心公益事业;具备一定的社会调查、分析研究、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真实、准确反映意见建议;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能够按时参加会议;无危害国家和社会的行为。
旁听人员。年满18周岁,潍坊市区常住人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身体健康;遵守听证会纪律。
新闻媒体。具有新闻访资质;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听证会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可以向有关经营者、行业组织、主管部门了解与听证事项相关的情况;
出席听证会,就听证事项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遵守听证会纪律;
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听证组织部门,同时提交书面意见。
五、报名方式
电话报名:0536-8090822。
网上报名:填写下表,发送至潍坊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邮箱:wfsfgwjggLk@wf.shandong.cn。
现场报名: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9楼东区,潍坊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
六、报名截止日期
2022年5月21日。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第八章
目前山东的天然气缺口约为60亿立方米左右。
这个答案来自于山东省发改委公布的数据,他们表示,山东在2019年的天然气供应量为111亿立方米,而消费量却达到了171亿立方米,因此缺口就在这里产生了。
这个缺口的原因主要是山东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能源需求量上升,而当地的天然气产能却无法满足这个需求,因此就出现了供不应求的情况。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山东省已经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比如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推进液化天然气进口等等。此外,他们还在积极推广清洁能源,鼓励企业转型升级,以减少对天然气的依赖。
总的来说,山东的天然气缺口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但已经在积极应对,相信在未来会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出现。
附 则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燃气,是指人工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
(二)燃气工程,是指燃气设施和燃气供应站点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三)燃气设施,是指气源生产厂家以外的储气厂、门站、气化站、混气站、储配站、调压站、各种燃气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总称。
(四)燃气器具,是指使用燃气的炉灶、热水器、沸水器、取暖器、空调器和燃气计量器等器具。
(五)燃气供应站点,是指为用户供气的瓶组气化站、瓶装供应站、燃气车辆加气站等。 本条例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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