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天然气价格政策调整了吗_我国天然气价格政策调整
1.天然气的价格改革
2.太仓天然气收费标准
天然气大家都很熟悉,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主要用于生活中的煮饭炒菜、洗澡烧热水等,但其实天然气还是化工原料和工业燃料,用途十分广。
近些年一直进行乡村振兴,从各个方面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其中就包括天然气进入农村,很多农村地区开始安装天然气,天然气安装后,可以用天然气做饭、取暖,不用像以前一样烧柴火做饭,烧煤炭取暖,大大方便人们的生活。
对于天然气,农民们都不了解,比如天然气价格,那么天然气价格多少钱一方?农村初装费多少?农村天然气入户有补贴吗?关于大家关心的这些问题,下面一起来了解2022农村天然气入户政策。
天然气价格多少钱一方?
1、鱼台县
自2022年10月1日起,鱼台县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为2.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价格为3.95元/立方米。
暖季(从11月份开始到次年的3月底)期间非居民用气价格将另行测算调整。
2、盘山县
10月起,盘山县现居民天然气价格为3.10元/立方米。
天然气阶梯气量标准为:第一档用气量22立方米/月(含22立方米),基础气价3.10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23-32立方米/月(含32立方米),价格为3.72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用气部分,价格为4.65元/立方米。
对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制定,即为3.41元/立方米。
3、聊城
根据(鲁发改价格(2022)306号)等文件可知,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3.88元/立方米。
4、重庆市
居民天然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039元、2.209元、2.559元。
非居民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576元。
5、济南市
普通居民用户实施阶梯气价。
年用气量240立方米(含)以内第一阶梯气价为2.72元/立方米;年用气量240-360立方米(含)第二阶梯气价为3.20元/立方米;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第三阶梯气价为4.00元/立方米。
注:天然气一立方价格各地不一,分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几种,每一种收费标准不一,具体标准以当地发布的为准。
农村天然气入户初装费多少?
农村天然气入户初装费各个地区标准不一,据了解河南、山西、浙江、云南等地天然气入户初装费价格在2800—3600元不等。
农村天然气入户初装费即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是指为保障用户通气,相关企业提供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服务而收取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费和材料费等费用。
目前城镇新建商品住宅燃气初装费已纳入房价,不再单独收取;由于农村自建建筑并无“建筑区划红线”概念,因此仍需单独收取。
2022年农村天然气入户有补贴吗?
由于天然气设备的初装费用较高,天然气入户改造工程停滞不前,部分地区为了鼓励农民进行天然气入户,是会有一定补贴的。
具体有这些补贴标准:
1、当地储气设施的建设补贴
针对储气设施的发展建设,国家会进行适当的补贴。
注意具体补贴标准由市、县商储气企业确定。
2、购买及安装设备的补贴
按燃气设备购买安装总投资的百分之七十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会超过2700元。
3、天然气使用的补贴
暖用气有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仅限暖期使用,使用补贴暂行3年。
农村要不要装天然气?
其实农村装天然气还是有很多好处的,一是环境污染得到一定程度上的遏制,二是生活方便很多,三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安全作用,避免煤气中毒,四是使用价格在一定程度有所降低。
现在农村家家户户装修越来越好,所以大多数人不愿意再用土灶做饭,尤其是生活节奏快的年轻人,会使用液化气或电磁炉来做饭。
不管是用液化气还是用电磁炉做饭,都没有使用天然气做饭更方便快捷,所以现代农村安装天然气还是不错的。
以上就是关于2022农村天然气的介绍了,2022天然气入户政策还在持续推进中,但是由于入户初装费较高以及农村很多的留守老人,很多农民并不愿意安装,但其实小编觉得,天然气的安装不仅是管道的安装、更不是仅仅是把煤气通到农村家庭里面,而是包含了后续的气体供应,收费便捷,快速维修,安全保障等,这些措施以及服务跟上,相信很多农村的人还是愿意安装的,话说你会安装吗?
天然气的价格改革
为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加强对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推动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根据《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结合陕西省实际,经省同意,现将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
自2021年9月22日起,将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省内管道运输价格每立方米降低2.4分,调整后的供各城市管道运输和城市基准门站价格见附件。陕西发改委委托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其他省内管道运输价格也应按相关办法规定加快理顺。
二、从严核定配气价格和终端销售价格
各地要抓紧开展城市管道燃气配气价格调整工作,综合考虑本次管道运输价格调整、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合理安排终端销售价格,将省内管输价格降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要加快推进配气环节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在不增加居民用气负担的前提下,适度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本次调价有条件实现价格并轨的市县要直接并轨,条件暂不具备的市县要缩小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差。按规定今年重新核定配气价格的,天然气价格调整工作原则上在2021年-2022年供暖季开始前完成。尚未制定出台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部分市县,要高度重视,积极向当地汇报国家和省上相关精神及要求,加快建立联动机制,为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创造条件。
三、有关要求
省内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价格调整相关政策,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争取各方面理解支持。同时做好舆情应对,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陕西发改委。
附件:省天然气公司供各城市省内管道运输和城市基准门站价格表
太仓天然气收费标准
我国天然气价改历史进程 关键时点 相关文件 定价方式 主要内容 1987年以前 NA 定价 完全由制定国内天然气价格 1987年10月27日 《天然气商品量管理暂行办法》 a.中央定价;b.指导价;c.协议价 a.气:中央按不同用途、不同油田定价;b.外气和西气东输、忠武线、陕京线等新建管道项目:指导价;c.少数用协议价 2005年12月23日 《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 价格双轨制下的指导价 a.一档气(实际执行价格接近内气价且差距不大的油田气的气量以及全部内气量,气量占全部的85%):指导价,用3-5年过渡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b.二档气(一档气以外):980元为基准价,与可替代能源(原油、LPG、煤)价格挂钩。 2010年5月30日 《国家发改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 取消价格双轨制,实行指导价 各油气田(含西气东输、忠武线、陕京线、川气东送)出厂(或首站)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均提高230元。同时将大港、辽河和中原三个油气田一、二档出厂基准价格加权并轨,取消价格“双轨制”。国产陆上天然气一、二档气价并轨后,将出厂基准价格允许浮动的幅度统一改为上浮10%,下浮不限。 2011年12月26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 在两广地区试点,将成本加成定价改为按市场净回值定价 选取上海市场(中心市场)作为计价基准点,以进口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LPG)作为可替代能源品种,并分别按照60%和40%权重加权计算等热值的可替代能源价格,然后,按照0.9的折价系数,即把中心市场门站价格确定为等热值可替代能源价格的90%。 2013年6月28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门站价施行基于市场净回值法的指导价 天然气价格管理由出厂环节调整为门站环节,门站价格为指导价,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一步按“两广试点方案”调整到位,存量气逐步调整,争取在“十二五”末调整到位。 2015年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015年4月1日暖基本结束后将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全面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通知指出,2014年下半年以来,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随国际市场油价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按照现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将各省份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提高0.04元,实现价格并轨。同时,放开直供用户(化肥企业除外)用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记者从多方了解到,最新的天然气调价政策预计于2015年10月底发布,最快或于11月1日执行。此次各省天然气非居民门站降价幅度将不一,将根据目前各省的门站价分别调整。
据政策制定人士透露,此次各省门站价格下调幅度为20%-30%,目前门站价格较低的省份下调价格较小,反之较大。“目前门站价格较低的省份可能下降0.4元/立方米-0.5元/立方米,门站价格较高的省份可能下降0.7元/立方米-0.8元/立方米。”
“新的调价政策将明确提出由制定门站指导价格,设定上浮比例,不设下限价格。”相关人士表示,据了解,上浮比例可能为15%左右。
从2014年下半年起原油暴跌,天然气替代燃料价格随之下行,而由于天然气为指导定价,相对滞缓的定价模式导致天然气经济性严重丧失。2015年1月份-8月份,国内天然气消费量为1252亿立方米,同比仅增长3.55%。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太仓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的批复》(苏价工〔2014〕418号),经市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并实行阶梯式气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居民用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综合考虑我市上游气价变化、以及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参考周边城市价格水平,决定居民用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上调0.25元/立方米,即从现行的2.20元/立方米调整至2.45元/立方米。 二、推行居民用天然气阶梯式气价政策。 对户籍人口在4人及以下的居民天然气用户按年用气量分三档实行阶梯式气价: 第一档:居民用户年用气量在300立方米及以下的,销售价格为2.45元/立方米; 第二档:居民用户年用气量300立方米以上、60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销售价格在基准价格基础上上浮20%,即2.94元/立方米; 第三档:居民用户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在基准价格基础上上浮50%,即3.68元/立方米; 对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超过部分按人均年用气量作为计量标准,每增加一人,则相应增加60立方米的年用气量。即户籍人口5人的家庭第一档年用气量为36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年用气量为360立方米以上、66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第三档年用气量为660立方米以上部分。以此类推,具体可由房屋产权所有人凭户口簿(本)到所在地天然气公司申请确认后调增。 三、执行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的价格。 对执行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各类学校、养老院、院、居民住宅小区共用设施、城市社区服务设施、农村社区服务设施)不执行居民阶梯气价,销售价格从现行的2.20元/立方米调整至2.70元/立方米。 四、对低收入家庭实行用气补贴。 对持有《太仓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太仓市特困职工救助证》用户由太仓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对上述家庭每户每月补贴5立方米天然气。并将每年补贴情况上报市物价局,确保低收入家庭优惠措施落实到位。 五、建立民用天然气上下游气价联动机制。 为正确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的稀缺程度,及时疏导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对终端产品销售的影响,根据《江苏省管道天然气价格即当国家、省有关部门提高或降低上游天然气出厂价格和管道运输价格累计超过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建立上下游气价联动机制。5%时,居民用天然气到户销售基准价格原则上作同向同幅度调整。为控制价格调整频率,每次联动调整后,价格相对稳定不少于12个月。具备启动联动机制的条件后,市价格部门要结合价格宏观调控总体情况,周边地区民用天然气价格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提出方案,报经市同意后实施。 六、上述价格自2015年1月1日用气量起执行。天然气是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变动涉及千家万户,燃气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相关执行细则,不得随意变更用户的抄表时间,要认真落实低收入家庭优惠政策,加强沟通与协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和阶梯式气价顺利实施。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