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家庄啥时候供暖

2.华北等地区现“气荒”如何解决?

3.天然气价格一路飞涨发改委会出手吗?

4.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农村用新奥天然气交开口费吗?

5.华南市场天然气的供应充足吗?

6.石家庄市燃气管理办法

石家庄天然气价格最新价格2021_石家庄调整天然气价格的政策是什么时候

2022年5月9日。元氏县,隶属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位于河北省中南部。根据查询资料显示:2022年元氏县天然气补贴在2022年5月9日发放。使用天然气的补贴补贴标准:给予采暖用气1元每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的气量1200立方米。

石家庄啥时候供暖

石家庄白佛小区暖气费的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0日到11月10日。

缴费标准:按照石发改价格[2018] 864号文及石价[2015]47号文执行,居民22元/m2,非居民31元/m2(天然气锅炉33.9元/m2),多层扣减10%公摊(高层15%),如遇价格调整,按物价局新价格执行。可分户控制符合空置房认定标准的用户按规定缴纳20%热损费。

《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同时规定:“民用建筑计热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为准,双方发生争议时,以住房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面积为准。”

扩展资料

石家庄暖气费的不同缴纳方式:

1、柜面缴费: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河北银行开通柜面缴费业务;

2、网银交费:中国银行官网、河北银行官网;

3、自助终端机交费: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河北银行各银行点以及供热公司服务大厅、建设银行设置的自助终端机;

4、微信缴费:官方微信公众号在线缴费。

华北等地区现“气荒”如何解决?

石家庄的供暖时间一般从每年的11月15日开始,具体的供暖时间可能会因当年的气温变化而有所调整。

在供暖期间,石家庄市内的供热公司会根据天气情况调整供热温度和供热时间,以确保市民能够享受到舒适的室内温度。如果当年的气温较为稳定,供热时间可能会适当提前或延后,以适应气温变化。

为了确保供暖工作的顺利进行,石家庄市政府和供热公司会提前做好供热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供热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同时,市民也需要做好室内保温工作,如定期检查门窗是否密封、使用厚重的窗帘等,以减少室内热量的流失。

在供暖期间,市民可以关注天气预报和供热公司的通知,了解当天的供热时间和温度。如果市民需要调整室内温度,可以联系供热公司进行适当调整。同时,市民也应该注意节约能源,如减少使用空调等高耗能设备,以降低能源消耗和环保压力。

城市供暖的重要作用

1、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在寒冷的冬季,供暖可以保持室内温度适宜,提高居民的生活舒适度,减轻寒冷给居民生活带来的不便。

2、保护居民健康:供暖可以有效地防止寒冷天气对居民身体健康的危害,减少因寒冷导致的疾病的发生。

3、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供暖可以有效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现代化的供暖设施采用了先进的节能技术,能够更加高效地利用能源。

4、促进经济发展:供暖行业的发展与城市化进程密不可分,城市供暖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同时,供暖行业的发展也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如建筑业、制造业等。

5、改善环境质量:现代化的供暖设施采用了清洁能源,如天然气、电能等,能够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

天然气价格一路飞涨发改委会出手吗?

“最近家里取暖没事,但做饭的气不够用了”,12月7日,一位保定市民告诉记者,这种情况大概是从10天前开始,听说有关部门正在调气过来,但好像要一个月后才会好点。

入冬以来,天然气价格暴涨,LNG(液化天然气)价格持续上扬至历史新高,华北等地区的“气荒”现象此起彼伏,人们纷纷在问,中国的能源供应怎么了?

危急之下,中央有关部门重拳出手,在发改委组织各省份召开告诫会之后,环保部近日下发特急文件,提出“进入供暖季,凡属没有完工的项目或地方,继续沿用过去的燃煤取暖方式或其他替代方式”。

目前,政策效果已经初步显现,LNG市场开始小幅降温,来自行业机构的数据显示,12月6日的LNG全国标杆价格为7191元/吨,下跌0.73%。

多部门重拳出手,天然气价格迎拐点

12月7日,一封来自环保部《关于请做好散煤综合治理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函》的特急文件在网络流传。新京报记者从行业人士处确认了文件真实性。

该文件提出,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第一原则,提出进入供暖季,凡属没有完工的项目或地方,继续沿用过去的燃煤取暖方式或其他替代方式。此前,文件中涉及的京津冀、河南、山东、陕西等城市今冬都在大幅度推进煤改气。

此番煤改气政策突然生变,源于近期天然气市场的异动。

12月1日,液化天然气挂牌价创出9400元/吨的历史新高,报价者是黑龙江大庆中瑞燃气公司。公开数据显示,大庆中瑞的挂牌价比11月30日猛涨了1400元/吨。

据卓创资讯数据统计,11月中旬以来,国内多个地区相继公布限气政策,缺气区域主要为陕西、河北、山东、河南等北方地区,天然气价格上调幅度约10%,个别地区上调幅度达15%。另外,华北地区LNG价格已在8000元/吨以上,涨幅超过60%,个别厂商报价高达9400元/吨,创历史新高。在媒体公开报道中,“气荒”一词频繁出现。

回溯近年状况,“气荒”并非首次出现。

就在2016年,由于遭遇严寒天气,北京的用气量急剧攀升,出现过一次短暂的“气荒”,不过最终有惊无险。然而,这一次,“气荒”动真格的了。

11月底,河北省决定启动全省天然气需求侧管理机制,11月28日零时起进入全省天然气供应Ⅱ级预警状态(橙色预警)。橙色预警为严重紧张状态预警,河北全省供需缺口达10%-20%,并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较大影响。

正是在天然气供应紧张的背景下,环保部下发了上述文件。事实上,近期发改委、商务部也对气荒问题比较关注。日前,各地发改委已经密集召开价格告诫会试图稳定天然气市场。

比如,山西政府官网公布,省价监局近日召开液化天然气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会,会议提醒告诫各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要依法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提出“六不准”,如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得达成垄断协议等。

随着多部门重拳出手,LNG价格开始应声回落。卓创数据显示,在12月1日创下7236元/吨的高点之后,LNG价格开始小幅回落,12月6日,全国LNG标杆价格下跌至7191元/吨。

突然冒出的煤改气增量

在此番气荒和国家政策出手背后,是国内天然气供应短期内出现不小缺口。

国家发改委数据显示,今年全国天然气消费量预计超过2300亿方,增量超过330亿方,同比增幅达到17%。这个增量和增幅,相当前5年年均增量的2倍以上,刷新我国天然气消费增量的历史,消费量呈现爆发式增长。

根据三大石油公司上报数据,今年,全国天然气总缺口超过113亿方,2021年缺口超过300亿方,届时,用气高峰时段每天的缺口可能就达到2亿方。

卓创资讯分析师刘广彬认为,价格的上调,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内天然气市场资源的供不应求。出现供不应求现状的主要矛盾是天然气上游供应不能够满足快速增长的下游需求。当然,目前国内天然气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恶性竞争以及垄断经营等问题时有发生,不排除各利益相关者博弈下导致的天然气供应短缺。

对于这一缺口,国内最大天然气供应商中石油已经早有预料。

据中石油提供的数据,今冬明春供应北京市、河北省的计划量为121.6亿方、50.2亿方,增幅分别为13.4%,57.9%。与去年相比,向河北省增加供应18.4亿方,主要用于锅炉煤改气、村村通改造和石家庄热电九期投产。向河北的天然气增加量占京津冀地区总体资源增量的55.2%。

但“煤改气”的快速推进还是超出了预期。

“计划之内的煤改气,基本可以得到天然气的保障,让人措手不及的是那些突然冒出来的煤改气增量”,中石油在发给记者的一份材料中表示,今年作为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目标年份,各地纷纷加大“煤改气”力度,提高清洁能源地位。为实现上述目标,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地就煤改气规定了量化指标,而地方政府煤改气的数量早已超过了量化指标。

2017年,河北省下达的煤改气计划为居民煤改气180万户,锅炉煤改气4500蒸吨。但实际情况是居民煤改气预计完成260万户,锅炉改造11700蒸吨。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指出,推行“煤改气”的主要立足点是减少环境污染,是实现雾霾治理、清洁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煤改气”的大方向是对的,而目前天然气的短缺则是当前必须克服的难题。

工业用户与居民用户“争气”

除了爆棚的煤改气,其他工业用户对天然气的“胃口”也在迅速攀升,如工业燃料和发电用气,今年的同比用量均超过过去3年的增量之和,出现了工业用户跟居民用户“争气”现象。

公开信息显示,天然气使用主要集中在城市燃气、发电、化工和工况企业四个领域。据中石油提供的数据,城市燃气行业同比增长13%,发电行业同比增长28%,化肥化工同比增长25%,工矿企业同比增长21%。

国家发改委数据显示,今年全国天然气消费量预计超过2300亿方,增量超过330亿方,同比增幅达到17%。这个增量和增幅,相当前5年年均增量的2倍以上,刷新了我国天然气消费增量的历史。

气荒暴露出来了储运设施设备(主要是管道和储气库)建设的短板。目前,我国的地下储气库有效工作气量还不到60亿方,仅占天然气消费总量的3%左右,而在一些天然气利用大国,这一比例普遍达到12%以上,如美国是16.8%,俄罗斯15.8%,德国27%,法国接近30%。

多家气田进入满负荷生产状态

天然气涨价潮此起彼伏,以至于被称为气荒,保利协鑫石油天然气集团董事长于宝东认为,这主要是受宏观经济趋稳向好、气价较低、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大、北方清洁供暖以及政策集中配套等因素影响,天然气消费显著回暖,进入冬季以来增速更快,致使我国天然气需求的增速大于天然气供应的增速,导致了一定程度的供不应求的局面。

因此,要维持天然气市场供需平衡和价格稳定,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增加供给。

卓创分析师冯海城也认为,“在天然气消费需求保持旺盛的情况下,为了市场平衡稳定,增加供应就成了必须面对且需要解决的问题”。

中石油在发给新京报记者的一份材料中称,目前其管存及LNG罐存已达警戒线,为保障管网安全运行,保障辖区内的居民用气,中石油已经采取多项措施。

目前,不少气田也步入了满负荷生产状态。12月3日,青海油田天然气日产量攀升至1870万立方米。涩北、东坪、马仙三大气田比去年同期提前10天进入满负荷生产状态。

LNG市场成为焦点

在加快产能释放的同时,跨地区调配天然气已经正在加速推进。

据记者从行业人士和油气企业了解的情况,目前气价大涨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华北地区,南方省份由于在供暖需求上远不如北方地区,其市场较为稳定。

拥有涪陵页岩气等大型气源基地的中石化向新京报记者提供的材料显示,其正在积极与其他企业协调,加快管道互联互通,采取资源串换、代输等多种手段解决地区供需矛盾。

金联创分析师左晨表示,“目前南北方价差拉大,南气北上已经可达河南、安徽、山东南部一带,长远来看对北方价格或造成牵制,后期价格或有回落。但考虑到整体供需依旧紧张,整体跌势不会太大”。

海外LNG的获取也进入公众视野。

中石油方面表示,一方面正派出多个商贸团队全球搜寻可靠的LNG现货资源,一方面积极与资源国沟通,避免出现减供、停供、无需下载等不确定性风险。

“中国高度重视天然气供应保障,积极支持企业在增加国内天然气生产的同时,多元化进口海外天然气资源”,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12月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这样表示。

由于当前国内油气体制限制原因,目前民营企业也将海外作为扩张目标。

保利协鑫石油天然气集团董事长于宝东表示,其在东非地区的埃塞-吉布提油气项目的基础设计已经全部完成,预计2018年具备全面开工建设的条件,“近期,受益于气价大涨的因素,埃塞-吉布提项目的长约销售协议谈判进展顺利,预计可于近期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一场持续蔓延的严重“气荒”,引起了有关部门及市场的广泛关注。11月中旬以来,国内多个地区相继公布限气政策,华北地区LNG价格涨幅超过60%;12月1日,液化天然气挂牌价创出9400元/吨的历史新高。

“气荒”及其带来的价格上涨,也给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带来了新的课题和任务。这次气荒的成因是什么?谁能从中受益,谁受到的负面冲击最大?未来天然气供给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避免诸如此类的气荒?

气荒源自供需结构不平衡

目前我国天然气/LNG主要供给渠道有哪些?近几年来的供需结构是怎么样的?

刘广彬:国内天然气的主要供应渠道有两类:一是国内自产,二是国外进口。2017年1-10月份,我国天然气产量121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1.2%;天然气进口量722亿立方米,增长27.5%;天然气消费量1865亿立方米,增长18.7%。在天然气供应端,2017年整体涨势明显。

即使如此,面对快速增长的下游需求,特别是随着冬季采暖季的来临,国内天然气市场出现明显的供不应求。中石油预估,整个冬季采暖期,北方资源供应缺口约48亿立方米。

于宝东:目前我国天然气的主要供给渠道分为国产气、进口气两种。国产气已逐步形成常规、非常规的多元供气局面,进口气已形成管道气和LNG多渠道供应格局,资源进口国超过10个。近年来,随着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进口气的占比逐步上升。

供需结构方面,我国于2006年开始进口LNG,2009年底开始进口中亚管道气,2013年中缅天然气管道建成投产,标志着西北、西南进口天然气管道和海上LNG进口通道初步形成。整体看,目前国内的天然气供应以管道气为主。

今年的气荒,某种程度上说是不是这种供需结构下的必然结果?

刘广彬:目前,国内并没有新的进口管道投产,LNG接收站数量亦不多,天然气资源开采短期内增长潜力有限,加之储气调峰设施建设不足,管网联通程度以及建设规模较小,面临较大的下游需求增速,天然气市场出现供应缺口也是必然。

于宝东:随着我国清洁能源政策的大力推行,天然气在一次能源中的占比不断增长,国内天然气产业发展的黄金十年已经到来,我们预计天然气将在2020年后逐步向供不应求转变。

下游终端用户受冲击较大

当前“气荒”在华北表现得特别严重,华北天然气市场主要的供应商是哪些企业?

于宝东:华北地区的天然气市场,主要的供应商以三桶油为主,在三桶油以外,还有不少第二梯队企业,例如京能、北京燃气、新奥等企业。当前,国家正在力促基础设施(LNG接收站和长输管网)向第三方准入,第二梯队企业为弥补缺少上游资源的先天劣势,积极参与三桶油混合所有制改革,正在基础设施领域抢滩布点。

刘广彬:天然气冬季供暖的主要地区是华北地区,主要气源供应商为中石油、中石化以及中海油等,其中以中石油西气东输以及陕京系统为主要气源来源。

随着气价上涨,哪类企业受益于气荒,哪类企业受到的负面冲击较大?

刘广彬:年内天然气需求的快速增长,很大程度上刺激各供应商的上游生产增产增效,同时天然气价格的上浮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这些企业的收益。而对于下游终端,首先,因价格上调导致成本上浮;另外,冬季供暖用气高峰期,部分地区工商业领域限制用气,天然气供应不足。

于宝东:随着气价上涨,我们认为受供需形势趋紧的影响,供应商将受益于气荒,下游终端用户将受到负面冲击较大,如果气价上涨过快,甚至可能会出现煤改气逆替代或者电代气的可能。

作为国内大型能源企业,协鑫受到的影响怎样?

于宝东:近期,受益于气价大涨的因素,协鑫的埃塞-吉布提项目的长约销售协议谈判进展顺利,预计可于近期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HOA。但这是个双刃剑,协鑫国内天然气电厂的成本压力会上升。

加快建设储气调峰设施

近期出现的气荒问题,短期内如何解决?

刘广彬:短期来看,应加快中石化天津LNG接收站建设进度,快速投产进气;另外促进天然气管网的互联互通,使得南北东西天然气资源的合理调配。再者,尽快解决中亚天然气限供问题,保证这一主干渠道的气源供应。

于宝东:短期而言,政府可以利用综合政策手段解决供应短缺问题。其一,进一步推进价格的市场化改革,设计合适的市场激励机制,提高供给侧的积极性;其二,从雾霾治理角度出发,加大对于“煤改气”的补贴力度,在必要时候,可以牺牲一定程度的工业用气来满足居民需求。

中长期内如何解决气荒这一问题?

于宝东:对于中长期而言,建议加大油气行业改革力度,加大储备设施建设和管道建设,加快推进第三方行业准入机制,共同参与国家的能源保障。关于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建议坚持“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改革路线,这样可以使得市场参与主体在充分竞争的环境下,公平计价,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有利于天然气行业的健康发展。

刘广彬:未来,应积极加快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对储气库,提别是战略储气库的建设应尽快提上日程,各主要天然气消费地区,特别是季节峰谷差较大的北方供暖地区,应尽快完善天然气储备站建设。另外,积极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机制改革,完善定价机制、管输制度等在内的天然气市场机制。

还是南方好,暖和。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农村用新奥天然气交开口费吗?

近日来,天然气和LNG市场都颇为热闹。一方面是天然气供不应求,不少地方开始限气,石家庄更是启动了天然气保供应应急预案;另一方面,由于缺气,LNG价格开始大涨,并不断创出新高。

鉴于目前的市场情况,发改委将于今日召开液化天然气价格告诫会,以确保迎峰度冬期间液化天然气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业内认为,随着“煤改气”的推进和清洁能源使用力度的加大,未来天然气消费量还会持续增加, LNG价格也有望进入上涨周期。

河北省多地供应告急

由于天然气供不应求,河北省多地都陷入了天然气供应告急的状态。

记者了解到,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启动天然气保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称,今年以来,随着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和“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强力推进,我市天然气需求快速增加,近期受上游中石油天然气减供影响,压减了我市天然气供应,造成天然气市场气源紧张,按照“以人为本、民生为先”的原则,决定启动天然气保供应应急预案。

根据《通知》,由新奥燃气负责,停止所有工业企业生产用气;由市城管委负责,停止所有社会车辆加气服务,限制非高峰期间公交车、出租车加气服务;燃气供热企业财务低温运行。

有石家庄市民也收到短信通知称,接市政府、新奥燃气公司紧急通知,全市天然气告急,将分时削减供热公司天然气消耗指标,受此影响,供暖将被迫低温运行,相关责任部门正积极协调。

实际上,此前,河北省发改委已经启动全省天然气需求侧管理机制,于11月28日零时起进入全省天然气供应橙色预警。这意味着河北省天然气供应已处于严重紧张状态。橙色预警仅次于红色预警,意味着全省供需缺口达10%至20%。

据记者了解,从9月份开始,华北、华东等地终端管道气气量收紧,中石油方面实行限气,涉及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内蒙古等多个地区。

除了限气,由于天然气供不应求,进入供暖季,北京、山西和江西等地都陆续上调了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幅度在10%左右。

发改委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10月份,天然气消费量1865亿立方米,增长18.7%。同期天然气产量121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1.2%;天然气进口量722亿立方米,增长27.5%。

有分析师向记者表示,今年以来,受到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大和北方清洁供暖等因素影响,天然气消费显著回暖,进入冬季以来增速更快。

发改委或出手干预

在天然气供不应求的背景下,从9月份开始,LNG价格一路飞涨。进入供暖季以后,价格更是一天一个价格。

12月1日,LNG挂牌价创出9400元/吨的历史新高,各地LNG均价也纷纷突破7000元/吨。

记者了解到,发改委发布了《关于部署召开液化天然气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会的通知》,为规范液化天然气(LNG)价格异常波动,确保迎峰度冬期间液化天然气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发改委将于12月4日统一部署相关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立即召开天然气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会,提醒告诫辖区内各液化天然气生产流通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

发改委还在通知中强调,不得捏造散步涨价信息、不得恶意囤积哄拍价格、不得价格欺诈、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得达成垄断协议、不得实施其他人设形势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否则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价格法》、《反垄断法》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而LNG价格一直上涨,是由于天然气供不应求造成的。

“LNG价格大涨的主要原因还是用气紧张,需求旺盛。”卓创资讯分析师刘广彬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也有部分成本上涨等因素。

“发改委直接干预价格很难,LNG毕竟是市场化的产品。”他还称。

东方证券分析师赵辰认为,根本原因是“煤改气”带来天然气的高速增长,尤其是LNG进口增速更是远高于国内消费增速。

他还指出,工业燃煤锅炉还需改造14.8万吨,是今年改造量的3.6倍,民用“煤改气”华北地区未改造的还有2700万户,是今年改造量的9倍,按中性假设这部分改造在未来5年内完成。这将给每年总计带来118亿立方米的需求增量,将带动未来华北天然气整体消费增速超过15%。在未来国内供给紧张大背景下,需求将不成问题,甚至长期看,LNG价格也有望进入上涨周期。

华南市场天然气的供应充足吗?

不用交了。国家有规定不能收燃气开口费,不用交开口费。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

石家庄市燃气管理办法

近期,天然气价格持续上涨,12月1日,多地液化天然气(LNG)平均出厂价格已到每吨7000元以上,天然气供不应求导致不少地方开始限气,石家庄更是启动了天然气保供应应急预案,相对而言华南市场的供应是比较充足的。

报道称,分析人士称,以LNG为例,11月中旬前价格还是3000元/吨~4000元/吨,截至11月28日,7000元/吨的价格已经出现,部分地区涨价高达3000元/吨。不过,华南市场供应相对充足,价格仍旧维持在4000元/吨上下。

多位天然气领域分析师表示,受“煤改气”、大气污染防治和冬季用气量激增等因素影响,目前我国天然气需求增速远大于供应增速。但我国调峰设备储气库建设不足,调峰能力较差,特别是到了用气高峰期,用气压力就会显现。

希望天然气的价格可以维持稳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燃气管理,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促进燃气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燃气,是指供生产、生活及公用事业使用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制气(煤制气、合成燃料、新型燃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工程建设、经营、设施保护与使用、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与维修,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石家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燃气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燃气管理工作。

规划、安全生产监管、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燃气管理工作。第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把燃气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利用、鼓励竞争、确保安全的原则。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积极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管理第七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燃气专业规划,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燃气专业规划预留的燃气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改变其用途。第八条 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造和新建、改建、扩建大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燃气专业规划,同时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位置。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燃气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实行招标投标。新建、扩建燃气工程开工前应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第十一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第十二条 城市燃气管网规划范围内不得新建瓶组气化站。城市燃气管网覆盖瓶组气化站供气区域时,已经建成的瓶组气化管网应当并入城市燃气管网。第三章 燃气经营管理第十三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充足的燃气气源;

(二)符合安全规定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储存、输配、充装设施和安全检测、维修抢险、防火防爆设备;

(四)有符合相应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五)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四条 从事燃气经营的企业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办理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经营燃气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职务、职称证件;

(三)项目批准文件、燃气工程施工图或者施工及安装竣工验收资料、工艺图、设备配置明细表、压力容器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及安全消防设施资料等;

(四)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第十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经营燃气资质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核发《燃气企业资质证书。

燃气经营企业持《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第十六条 燃气供气站点必须由具有《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燃气经营企业设立。设立燃气供气站点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标准的固定站点;

(二)符合标准的燃气计量、消防、安全保护等设施;

(三)防泄漏、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四)符合相应资格要求的专业服务人员。第十七条 燃气经营企业设立燃气供气站点,除需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外,需持公安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审核意见书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第十八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与燃气生产企业依法签订供气合同,燃气生产企业应保证正常供气,燃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向无《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第十九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经营的燃气的气质、压力、计量、残液量符合国家标准;

(二)宣传燃气使用知识,建立燃气用户档案;

(三)燃气作业中的运行、灌装、安装维修等主要岗位从业人员须经相关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上门服务的工作人员应佩带企业标志证件;

(四)对燃气用户提出安装、改装管道燃气设施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五)因施工或燃气设施维修等原因需降压或者暂停供气,应提前二日公告(紧急事故除外);需在较大范围内暂停供气或者降低燃气压力的,应当事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六)不得强制燃气用户到其指定的单位购买指定的燃气器具;

(七)国家、省和市的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