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燃气费增加10倍怎么办

2.成都燃气采暖优惠政策是怎样规定的呢?

3.成都天然气阶梯气价怎么算

成都居民燃气价格调整最新消息_成都居民燃气价格调整

法律分析:成都居民用气实行阶梯气价,每立方气价第一阶梯2.02元 ,第二阶梯2.43元,第三阶梯3.04元。每年采暖优惠(需要申报认定),是增加1200方作为第二阶梯计费,即完全享受补贴的话能节省720元。

法律依据:《成都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燃气管理工作,并直接负责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范围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其他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物价、公安、交通、环保、工商、质量技术监督、规划、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部门应依法按照职责做好燃气管理工作。

成都燃气费增加10倍怎么办

成都燃气阶梯收费标准

第一阶梯气价:每户年气量500(含)立方米以下,每立方米2.18元,

第二阶梯气价:每户年气量501-660(含)立方米,每立方米2.59元,

第三阶梯气价:每户年气量66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20元。

合表用户居民用气和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为每立方米2.38元。

成都燃气采暖优惠政策是怎样规定的呢?

成都燃气费增加10倍可以向天然气公司提出质疑,要求校验天然气表。成都燃气费增加10倍和以往的燃气费差别很大,按照国家标准《燃气服务导则》GB\T28885-2021第6.2.4条规定,对燃气计量有异议的,可向法定检测机构提出检定申请。

成都天然气阶梯气价怎么算

成都燃气采暖优惠政策每年采暖优惠,需要申报认定。

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

1、第一阶梯气量为0到500立方米每户表每年,气价为2.03元每立方米;

2、第二阶梯气量为501到660立方米每户表每年,气价为2.44元每立方米;

3、第三阶梯气量为661立方米每户表每年以上,气价为3.05元每立方米。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前提下,对每个经核实的需要申请核实采暖户在当年12月至次年2月共增加二阶气量1200立方米,即采暖户的二阶气量将从501到660立方米扩充至501到1860立方米,限在此期间使用。

2月结束天然气的用量将清零,从3月份开始的用气量,又将从一阶气量开始算起,二阶范围仍为501到660立方米。

鉴于设置采暖气量是为解决有需求的消费者在冬季用燃气采暖的问题,同时为便于抄表计量,故采暖气量使用时间限定为当年12月至次年2月。

采暖用户认定:

1、适用范围,公司供气的执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的居民用户;

2、认定条件、用户独立采暖设备及其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

3、所需材料,燃气开户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委托办理。

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方式,用户登录公司网站办理;

2、电话办理方式,用户拨打公司服务热线962777办理;

3、实地办理方式,用户在用气地址所在区域的燃气服务中心办理,公司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门核实因用户原因导致办理时限延滞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做好冬季供热采暖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一条 居民冬季供热采暖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级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居民冬季供热采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把保证居民冬季供热采暖作为当前关心群众生活、保证社会稳定的一项急迫任务抓紧抓好,确保今年居民冬季正常供热采暖。

第一阶梯气量为0-500立方米/户表·年,气价为2.03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气量为501-660立方米/户表·年,气价为2.44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气量为661立方米/户表·年以上,气价为3.05元/立方米。

于2015年12月24日下发《关于建立实施我市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中明确指出,2016年1月1日起,成都燃气集团将按通知要求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基础气价不调整且为第一阶梯气价,各阶梯气量按1:1.2:1.5的比价确定对应气价。第一阶梯气量为0-500立方米/户表·年,气价为1.89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气量为501-660立方米/户表·年,气价为2.27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气量为661立方米/户表·年以上,气价为2.84元/立方米。

而后根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顺价调整我市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自2018年11月15日起,我公司将按照通知要求顺价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居民用气第一阶梯气价每立方米由1.89元调整为2.03元,第二阶梯气价每立方米由2.27元调整为2.44元,第三阶梯气价每立方米由2.84元调整为3.05元。

扩展资料:

燃气安全事项七大注意

1.使用燃气要注意室内通风

使用燃气时,可要千万要注意通风,避免事故发生。如果室内通风不良,燃气燃烧时会使空气中的氧气含量逐渐减少,供氧不足将导致不完全燃烧,从而易产生大量一氧化碳有毒气体,造成人员中毒。

2.用气完毕切记关闭“双阀门”

在使用燃气时,一定要有人看管,每次用气完毕,一定要关闭燃气灶具和灶前阀门。

3.胶管需两年更换一次

用户在使用燃气时要定期更换燃气胶管,不能超过两年,如发现软管有老化、龟裂、发硬、发黄现象应及时更换。燃气胶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并不得有接口(不能有三通)。

4.胶管两端的管卡一定要拧紧

燃气胶管一端接着灶具,另一端接着燃气管道,这两端连接处都要用管卡拧紧。居民一定要经常查看管卡是否牢固,如有松动或脱落要及时拧紧,以免出现意外。

5、使用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

如果使用装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当炉火被风吹灭或者被外溢的汤水浇灭时,熄火保护装置可自动切断燃气,有效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6.燃气设施使用有期限 需定期更换

天然气灶具、热水器使用年限是八年,超出年限就存在安全隐患,请定期更换超期使用的燃气器具,确保安全无隐患。特别是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已明确规定严禁受用。

7.发生燃气泄漏要离开现场打电话

如发生燃气泄漏或室内有较重的燃气味时,应立即开窗通风,不要开、关电灯或其它电器,离开现场,及时拨打燃气公司电话。

参考资料:

成都燃气集团 成发改价格函2018415号文件

成都燃气集团 实施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