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天然气收费标准2022

2.天然气的计量是以那个密度为依据的?相对密度,还是真是密度?

3.购买商品房合时,天然气入户费怎么收?

天然气价格制定的依据是什么_天然气价格制定的依据是什么意思

是没有关于开口费的相关规定的。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

一、天然气开口费取消的政策规定:

天然气开口费的取消是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这些费用已经计入房价,不得冠以任何名义重复收取。

凡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

(计价费〔1996〕2922号)颁布前。已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专项配套费的,由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对各类专项配套费进行整顿。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

统一归并后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根据近年来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和调整情况,按照从严控制、逐步核减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凡是未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各类专项配套费,以及计价费〔1996〕2922号文件颁布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专项配套费,一律取消。

二、天燃气初装费和开户费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用气初装费的征收办法及标准,由市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按

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

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3、其他天然气经营性收费标准,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

的有关规定制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法律依据:《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四、取消城镇燃气工程安装不合理收费。凡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工程设计、施工等服务和材料不相关的收费,包括开口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涉及市政管网到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初装费、接驳费、开通费等费用,以及其他成本已纳入配气价格的表具更换等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并不得变换名目另行收取费用。

苏州天然气收费标准2022

如果有时间,楼主读一下下面这个标准,就什么也知道了。

GB/T 13611-2006 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

天然气有3T、4T、6T、10T和12T共5个种类,其中前三种是配制的,西气东输等大型供气工程管道供应的,基本都是12T的。

类号越大,燃气的热值越高,也就是气越好的意思。

天然气的计量是以那个密度为依据的?相对密度,还是真是密度?

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

年用气量小于等于400立方,每立方的价格是2.75元。

年用气量大于400立方,小于等于1000立方,每立方的价格是3.30元。

年用气量大于1000立方,每立方的价格是4.13元。

备注:每户以4人为计算标准,每户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每档相应增加年用气量80立方米。

对市区持有总工会颁发的苏州市区特困职工救助证、民政部门颁发苏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对象以及持有城乡“五保供养证”的散居五保人员,每户每年补贴80立方米用气量。

以上就是苏州市天然气的价格介绍,根据年用气量来决定每立方的价格。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苏州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将调整财联社11月21日讯,苏州市政府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疏导我市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从今年6月10日起,苏州市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2.04元,每立方米上调幅度为0.29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规定,居民终端销售价格同向同幅调整,每立方米应上调0.29元,原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一档为每立方米2.48元,调整后为每立方米2.77元。

:苏州市建立了非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累计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5%时,由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向市物价局提出申请,经市物价局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同向调整非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累计变动幅度未达到5%,或者在同一联动周期内实施联动后,天然气门站价格又发生变动的,累计到下一联动周期计算。

法律依据:《苏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规范燃气的经营和使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购买商品房合时,天然气入户费怎么收?

天然气是一种无毒无色无味的气体,其主要成份是甲烷,天然气的低热值为34.91MJ/Nm3。天然气(甲烷)的密度在0℃,101.352Kpa时为0.7174Kg/Nm3,相对密度(设空气的密度为1)为0.5548,天然气约比空气轻一半,完全燃烧时,需要大量的空气助燃。1立方米天然气完全燃烧大约需要9.52立方米空气。如果燃烧不完全,会产生有毒气体一氧化碳,因而在燃气器具使用场所,必须保持空气流通。

在封闭空间内,天然气与空气混合后易燃、易爆、当空气中的天然气浓度达到5-15%时,遇到明火就会爆炸,因而一定要防止泄漏。

房价之外又收燃气“入户费”涉嫌重复收费一案昨天经本报报道后,在市民中引起强烈关注和讨论。那么,燃气“入户费”究竟是个什么费?该不该收?该怎么收?昨日,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对这笔费用的组成部分进行了详解。有法学专家则提出天然气初装费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定价时应听证。今日10时至11时,省消委投诉部主任阙隆也将值守本报热线86613333-1,收集消费者意见和建议。

煤气公司:

一直按物价局文件执行

昨日,成都市煤气总公司相关负责人何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所谓的“入户费”其实是“天然气用户安装包干费”。它包括了除灶具和热水器外的所有管道、设施的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含新材料的投入)、工程安装中的一切赔偿、新用户向老用户管道产权补偿费、税金、气表等。

“我们一直是按物价局相关文件在执行。”何先生说,他们作为公共服务企业,所有价格都是由政府制定的。

物价:

入户费含城市主供气管费

成都市物价局工业交通价格管理处处长龚晓俊介绍,这个包干费的定价是在1999年完成的。当时以一环路和二环路为依据分别定了“包干费”标准。后来城市有了很大发展,2002年物价局修订了1999年的定价文件,以二环路和三环路为依据重新规定了“包干费”标准。这就是现行“包干费”标准。

“因为当时国家没出台听证办法,至今‘包干费’也没进入价格听证目录,所以市物价局在定价时没进行听证。”龚处长说,他们进行了严格的成本核算。“包干费”包含了很多费用,如铺设管道需要把路面挖开,这就涉及到赔偿问题;管道老化了,就涉及到维护、更换问题;还有一些当时的国有大型企业自己埋设的管道,转化为公共供气管时涉及到产权买断、补偿等等。

龚处长说,总的说来“包干费”就是从气站一直到用户家里接到灶具和热水器上的天然气接口之间所有的设施、管道的设计、人工、材料、维护以及相关赔偿等一切费用,包括城市主供气管,也包括用户家内管道。用户缴纳“包干费”后,可不再付任何费用。

成都市建委燃气处处长杨唯刚称,小区外的天然气管道,比如说铺设在城市道路下的那种主供气管都属于市政设施。但目前,这些供气管道还是由燃气公司在建设、维护。

专家:

“包干费”不该包市政支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王欣新教授称,市政工程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应该由政府投资建设和维护。小区内的天然气管道和设施属于小区业主,这部分费用作为房地产开发的成本,应计入房价一并收取。但小区外的主供气管作为市政公共设施,与公路以及公路上的路灯一样,应该由政府埋单。

四川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硕士生导师杨志敏副教授说,“包干费”实际上是当时我国特殊国情下的产物。当时,政府和燃气公司都没有足够的财力来搞天然气供气管网这个市政工程,所以本着理解、支持政府的原则,用户对所有管道设施交费成为当时的一个惯例。但随着经济发展,市政应当已有能力承担这笔费用。

杨志敏认为,“包干费”应由公共财政支付,用户只需要支付小区供气口到家的管道、设施费用。

“天然气初装费作为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价格,依照价格法,定价时应进行听证。”杨志敏说,要防止天然气公司侵害消费者利益,核心就在定价上。他呼吁把“包干费”纳入政府定价目录,并对现行标准召开听证会,听取老百姓意见。

调查:

七成消费者反对收“包干费”

记者昨日在车站、小区等地随机调查了20名消费者,其中14名消费者明确反对天然气公司收“包干费”。但也有4人认为,安装天然气管道有一定成本,多少也应交点钱。另有两人觉得无所谓。

对现行“包干费”标准,19名消费者认为偏高。只有1人觉得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