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然气价格监督部门有哪些单位管理_深圳市天然气价格监督部门有哪些单位
1.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简介
2.深圳市房东天然气收7元贵吗
3.深圳城中村水电费指导价是多少
简介:注册号:****所在地:广东省注册资本:709万元美元法定代表:王琪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登记状态:登记登记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管理局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东角头望海路北侧深岩气库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王琪
成立时间:1991-06-06
注册资本:709万美元
工商注册号:44030150112635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中山园路同乐村3号旭辉产业园1栋
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简介
工程进度质量会议纪要范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不同,会议记录只是一种客观的纪实材料。想学习拟定会议纪要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工程进度质量会议纪要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燃气工程委员会20xx年燃气工程质量会议于11月4日下午14:00在东莞市东城区迎宾路索菲特东莞峰景高尔夫酒店召开,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张敏常务副会长参加会议,并邀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燃气处张放、宋振宏副处长、深圳市燃气集团陈秋雄副总裁,会议由李诗文秘书长主持。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深圳市燃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工文军作题为《再接再厉,促进燃气工程施工质量稳步上升》的报告。回顾了市燃气工程监理公司20xx年开展的各项工作,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整改方案;
二、对因施工质量原因引起的燃气泄漏事故原因进行了统计及分析,希望各燃气施工企业施工更加规范,提高工程质量;最后对燃气工程总量做了前期的市场预测,并提出了20xx年的工作。
三、深圳市质检总站燃气科科长刘宏桂作题为《创新工程监管模式,增强质量责任意识》的报告。从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监督思路等大方面对燃气工程监管工作进行了归纳、总结、分析,希望通过质监总站的工作,努力达到增强各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和提高工程质量的目的。
四、深圳市建安集团燃气工程公司技术负责人宋筱萍代表施工单位对燃气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了探讨,并结合燃气工程施工的实际经验,从施工角度对燃气工程施工中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和通病进行了简要的阐述和分析,希望以此能为燃气工程质量的提高起到积极作用。
五、深圳市燃气集团安技部副总陈运文对深圳市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的新技术、新设备作了介绍。为满足目前对燃气管道工程建设要求的日益提高,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就成了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陈副总对居民用户远抄表系统、工商用户远传抄表系统、居民用安全型调压器、居民用安全型考克及薄壁不锈钢管等新技术、新设备的实用性及先进性作了详细的介绍,与各燃气工程企业分享了先进技术与前沿信息。
六、深圳市燃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沈清波介绍薄壁不锈钢钢管在工程中的应用。因新的《城镇燃气技术规范》要求燃气管道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30年,而原有管件无法满足这一要求,薄壁不锈钢管则在使用年限上具有优势,沈工结合沙塘布综合楼燃气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对薄壁不锈钢钢管的优点及不锈钢管件与现有设备的连接情况做了详细的说明,阐明了薄壁不锈钢钢管取代镀锌管的可行性。
七、深圳市燃气集团安技部田英帅作事故分析报告。报告对20xx年1月份到10月份发生的燃气事故进行了统计、分析,并简要概括了分析的结果,将反映出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报告进一步对一些典型的案例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说明,以引起燃气施工企业的重视,最后提出合理建议,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燃气工程的质量安全。
八、深圳市燃气集团副总裁陈秋雄发言的主要内容整理如下:
1、首先对市住建局领导对此次会议的高度重视表示感谢,燃气工程是安全供气的基本保证,希望的燃气工程质量会议能成为一个高效、务实的年度工作会议。
2、即将出台的《深圳市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若干技术规定》中涉及了很多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望各施工企业尽早了解、适应。通过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可以做到工程质量的本质安全,消除工程技术方面的隐患。
3、十分赞成市质检总站报告中提出的要对监理公司、监理人员进行监督、评价、管理的新模式,对监理人员的监管有利于行业规范,工程质量的提高。
4、希望各有关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末位企业的处罚力度;加强对监理公司的监管力度。
九、深圳市住建局燃气处副处长张放作总结发言,张副处长首先代表各参会人员向协会表示感谢,对协会的工作给予肯定。着重强调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燃气工程质量是重中之重,今天的隐患将成为明天的事故,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希望各燃气工程企业给予高度的重视。
2、回顾行业多年的发展,各级法律、法规已经日益建全,希望燃气工程的各项管理制度、监督建设管理体制能更完善,这里望各企业能够多提意见和建议。
3、20xx年天然气在深圳市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将达到15%,成为第三大能源。随着燃气用户的发展,使用范围将由主要的居民用户扩大到商业、工业、电场、空调、汽车等多个方面,在燃气行业新的发展形势下,各燃气工程企业应调整自己的发展模式,大力开展施工人员在新工艺、新技术方面的培训,在向多方面发展的同时,做强、做专。
4、行业内各部门应加强自身的建设。市质监总站、监理公司应加强监督管理,把好质量最后一关,多学习,多研究,开拓眼界,提高水平;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其协调、沟通职能,加强各企业间的信息交流、共享,协助实现行业全员持证上岗。
5、《深圳市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若干技术规定》即将出台,要求大家给予高度重视。本《规定》对施工工艺和材料的选择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与大家密切相关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 地上中压燃气管道应选用薄壁不锈钢管,低压燃气管道应选用薄壁不锈钢管或不锈钢波纹管。
2) 燃气管道与居民燃具的连接方式应选用不锈钢波纹管进行螺纹连接。
3) 居民用户燃气室内工程应用带有智能抄表系统的流量表,抄表系统应与深圳现有流量表系统相兼容。
明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燃气行业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最后希望各企业能把握时机,加强自身建设,取得更好的成绩。
十、会议决定从20xx年元月1日开始严格执行管道工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管道工培训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上岗,质检站和监理公司要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制度的落实。
十一、11月5日上午,在深圳市燃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工文军的主持下,各燃气工程企业针对全面推广使用薄壁不锈钢钢管中遇到的问题;如何全面开展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培训合格率;如何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燃气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希望在相关部门领导下,在燃气行业协会的协助下,在燃气集团的支持下,在各燃气工程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使深圳市的燃气工程质量不断提高,更上一层楼。
;深圳市房东天然气收7元贵吗
2004年通过国际招标招募改制为中外合资企业,是深圳市授权投资、建设及经营深圳市城市天然气利用的唯一燃气企业。目前深圳燃气总资产35亿元,净资产15亿元,管道燃气用户200多万户(包括居民用户和工商业用户)。
深圳燃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每年都被中国人民银行委托的独立的资信评估机构评为“3A”信用等级。 企业商标
整个标志外型饱满大方,色彩明亮协调,写实与写意的手法贯穿其中,是燃气集团个性化、识别化的最佳体现。该标志传达信息简洁明了。色彩和造型表现了企业追求稳健、牢靠,传输温暖、安全的基本理念。圆,意为输送燃气的管道,企业通过管道输送燃气,带给千家万户源源不断的生活动力。圆,也象征企业追求事业圆满、前程如意的美好愿望。火,静静的燃烧在燃气人的掌控下它温顺、静默,它代表着企业的主业,是燃气人为之奋斗的美好事业的象征。意喻燃气人默默奉献,创造持续发展的未来。蓝、白、绿、黄渐变的火焰蕴含了三个层次的含义:蓝色火焰,是燃气充分燃烧的实景,体现燃气的优质稳定;白色火焰似蓝色火焰外的一道安全屏障,体现了燃气人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绿至黄的渐变火焰,绿色象征燃气事业的绿色环保,体现了为社会造福,为人类不断贡献的企业价值
观。**是温暖和光明的象征,是燃气人带给千家万户温馨和希望。 开拓:开拓是变革时代的生存之道,是企业生存及追求的核心手段。面对国内外市场的纷繁变化,企业惟有与时俱进,勇于开创拓新,在开拓中求发展,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深圳燃气刚刚由国有独资企业向合资企业转变,需要企业以创新精神,开拓精神,即以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来全力打造一个全新的现代化燃气企业。
创新:企业竞争能力的核心是创新能力。创新是企业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实践证明,深圳燃气就是通过不断探索创新,积极开拓进取,才取得今天的发展成就;现在也必须坚持创新,审慎分析和把握未来发展变化的趋势,走“以创求进”的道路,去夺取深圳燃气新的更大的胜利!
高效:高效率、高效益。市场反应速度已成为决定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素,不断增强组织的效率,发扬只争朝夕的精神,练就快速高效的市场应变能力,是深圳燃气获得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服务:服务是深圳燃气立业、发展的根本,客户的需要就是企业的工作,员工的存在就是要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让消费者满意、让客户满意是衡量我们每个部门、每个员工工作好坏的最重要标准。想客户之所想,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是开拓和创造燃气市场的必然要求。千方百计进行服务创新,挖掘服务潜力是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深圳燃气大力推动企业的管理创新、经营创新、科技创新和服务创新,使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跃上新台阶。公司全面推行信息化管理,率先在国内同行业中开发和使用“城市燃气客户服务及生产管理系统”,推出“25199999、83800000”24小时服务热线,在燃气专业化管理、客户服务和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了多项创新成果,“城市燃气调度系统”、“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评估系统”和“中国燃气企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均为国家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广泛应用于安全生产,提高了安全和服务工作的技术含量,连续多年实现安全生产无重大责任事故。面向未来,深圳燃气将致力于天然气事业,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城市环境,倡导和建设舒适、优美、环保、文明的城市新生活;进一步优化管理模式,提升科研技术能力,以创造客户价值为导向塑造燃气服务文化,提高优质服务水平,确保安全高效供应;利用深圳燃气的品牌能力和管理模式开拓国内城市燃气经营市场,推动企业实现长远发展目标,持续成长为管理先进、技术领先的现代能源服务企业。
深圳城中村水电费指导价是多少
贵是贵了点,但是不违法。这个是 你情我愿的。不行就只能打包走人。
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将居民用气需求分为三档,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具体方案如下:
1.分档气价为:第一档气价为3.50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为4.00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为5.25元/立方米。
2.分档气量为: 第一档用气量每年5月至10月为0-30(含)立方米(覆盖率约为92%)、 11月至次年4月为0-40(含)立方米,(覆盖率约为91%);第二档用气量每年5月至10月为30-35(含)立方米(覆盖率约为95%)、 11月至次年4月为40-45(含)立方米(覆盖率约94%);第三档用气量每年5月至10月为35立方米以上、11月至次年4月为45立方米以上。
3.学校、社会机构等非居民用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但不执行阶梯气价,气价统一按3.70元/立方米执行。
为什么要完善居民阶梯气价制度?
为引导居民节约用气、合理用气,促进天然气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其中已实施阶梯气价的城市,要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深圳市在2008年就率先全国建立了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具体为:每年5月至10月每户每月用气量35立方米内(含本数)及每年11月至次年4月每户每月用气量45立方米以内(含本数)部分气价为3.50元/立方米;超出部分气价为4.00元/立方米。
深圳市现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与国家要求不完全一致,表现在:一是设置了两阶梯价格制度且分档气量较为宽松,与规定的三阶梯制度不一致。二是分档气价比例关系安排不一致,国家规定各档气价按照不超过1:1.2:1.5左右的比例关系确定,而总体看我市现行气价政策对于促进居民节约用气、体现稀缺程度的作用力度仍显不足,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以完善。
一、2021年深圳燃气价格为多少钱一立方米?
从深圳燃气网上营业厅得知,目前深圳燃气价格为以下标准:
(1)居民居家生活和集体宿舍用气
夏季(5月-10月):
第一档管道天然气,用户月用气量为0-30(含)立方米时,收费3.5元/立方米;
第二档管道天然气,用户月用气量为30-35(含)立方米时,收费4.0元/立方米;
第三档管道天然气,用户月用气量为35以上(含)立方米时,收费5.25元/立方米。
冬季(11月-次年4月):
第一档管道天然气,用户月用气量为0-40(含)立方米时,收费3.5元/立方米;
第二档管道天然气,用户月用气量为40-45(含)立方米时,收费4.0元/立方米;
第三档管道天然气,用户月用气量为45以上(含)立方米时,收费5.25元/立方米。
(2)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社会院机构等非居民用气,收费统一按3.70元/立方米。
(3)工商业用户,收费统一按4.39元/立方米。
深圳市城中村电费收费标准规定是大概是在0.61元左右一度,水费4.3元/立方米。而房东定价电费大多数是1.3~1.8元/度,水费7~10元/立方米。
深圳城中村是一个庞大的市场体量,外来人员的比较多。然而,城中村房东加价水电气的行为,一直备受市场争议。根据深圳物价局规定收费标准,居民生活用水为2.67元起/立方米,居民生活用电为0.65元起/度,燃气费为3.1元起/立方米。而城中村房东收租客电费大多数是1.3~1.8元/度,水费7~10元/立方米,天然气费是6元~10元/立方米,有的还额外收100元管理费。
针对城中村水电价格过高的问题,据相关媒体报道,早在2016年就有人大代表建议尽快出台《规范城中村水电费相关规定》,呼吁抄表至每一楼栋的分户,减少中间环节,让租客享受供电局实施的居民用电标准。2019年8月,市住建局正式公布《深圳市人民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的意见》,指出城中村开展规模化改造后,租金、水电费参照指导定价。
2022年12月来源于《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用电及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者为深圳市司法局,题名为“深圳加价收水电气费最高拟罚20万”。里面明确地提到一点,深圳将通过立法对房东擅自加价收费行为进行规范,表述如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高于zf定价向居民消费者收取水电燃气费用,不得违规分摊有关费用,不得在水电燃气费用中擅自加收管理费、服务费、漏损费、代缴费等费用。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通过欺诈、胁迫、强制等方式提高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标准;不得通过破坏或者使用不合格、不标准的水电燃气计量器具等方式提高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费用。
以前,房东或许可以无视规章,自由定价水电气费,并且不会因此而受到处罚。但现在不一样了,草案的《若干规定》里白纸黑字写着, 收取费用不得高于定价,禁止违规分摊行为,否则一经投诉、举报,会对房东进行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第六百五十一条 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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