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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工程关系着民生,如何打造出高品质的燃气工程成为人们关注研究的问题。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燃气 个人 工作 总结 范文 ,仅供参考。

燃气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一:

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我们告别成绩斐然的20_,迎来了充满希望的20_。过去的一年,我们有付出也有收获;我们有欢笑也有泪水,回顾这一年的工作与体会,既有成功的 经验 也有失败的教训。我在公司领导和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公司的要求,较好的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我努力工作继续坚持“不学习不上进就会下岗失业、不吃苦不耐劳就会被淘汰”的理念努力的工作,不断的提升自己的工作水平和技术能力。

有一段时间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公司领导的批评指导下我及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及时进行了改正。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管理力度不够,需要学习的知识还很多。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在明年的工作中我要努力工作,深刻认识自己的问题与不足,努力改变自己,适应工作要求,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我想我应该努力做到:

1、努力学习更深一步的了解的施工工艺和国家规范,并落实到实际、使自己成为一个燃气行业专业的施工管理人员。

2、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得与失并加强 反思 ,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不断探索新途径、新 方法 ,力争把工作做到最好。

3、不断充电,增强自己的实际管理能力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管理水平。

4、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5、在工作中对安全问题决不放松,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投入到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等不靠,安全隐患不解除不放过。

6、“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我深知质量对一个企业来说多么的重要,所以我要熟悉图纸,熟悉规范,深入工地,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把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过程之中。并继续对质量通病进行分析并预防,争取把质量通病问题降到最低。

7“文明施工”是一个企业的窗口,也是一面镜子,他代表着一个企业的形象,所以也要继续加强对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燃气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二

在忙碌、平凡的工作中,我们送走了20_年,迎来了崭新的20_年。回顾走过的这一年,有收获,有感动,也有不足。20_年10月我成为生产运营部的通气作业人员,由于所学专业并不是与本行业、本专业相关,因此对于整个燃气行业和公司来说都不甚了解,所以需要从零、从基础学起。

就在这一年里我学会了很多,从一个对燃气行业的门外汉,到天天跟天然气打交道的从业人员,我为我今天所得到的收获感到一丝成就感。起初,对于完全陌生的工作环境和行业,一切都不知所云,努力向本部门的同事和领导咨询有关燃气行业和本公司以及本部门的工作情况。跟着同事们一起去作业,认真的学习着本部门各项工作的流程,对于不懂的问题及时去询问,及时将眼前所学和疑问充分吸收,在工作中没能弄懂的问题,利用闲暇和休息时间查阅资料,自我学习,以充实自己的认识和能力,并付诸于工作实践当中去。

就这样一步步走来,逐渐的得到了同事们和领导的认可,给我分派了对居民住户预约通气的工作,当时的心情既高兴又忐忑,高兴的是得到领导对我工作上的认可和肯定,忐忑的是自己能否胜任这一岗位。在客服心中的疑虑的同时,只能在平时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际工作中都要虚心学习,积累自己独立的实际操作能力,才能赢得工作上的进步,同事的赞许,和今后在工作上的成绩。

日复一日,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段时间的讨教和自我摸索阶段,终于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和燃气相关知识都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如,在通气前,确认户外低压引管内的天然气置换送气完成和球阀开启情况,户内立管总阀门的开关状态,工作现场内所有带电设备断电情况,查看住户燃气具是否为天然气专用及正规厂家生产,表前阀门关闭情况,在表前活接处或是单嘴球阀处选择放散口进行放散置换天然气前,是否将屋内门窗打开保持通风环境;在连接放散软管,将放散管末端置于户外顺风处,待天然气置换纯后关闭表前阀或单嘴球阀,上紧表前活接;开启表前阀后使用可燃气体检测仪对各阀门接口进行检测查看是否有泄漏现象,经检查无泄漏后,对燃气表进行设置和点火试验,当燃气用具正常使用时,通气作业结束,清理现场,向住户收取房主复印件进行通气小票、合同的填写,并向新增用户讲解天然气安全使用知识。在此工作中逐渐适应和摸索并且逐步完善自己的通气作业流程,使自己的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升,缩短了通气时间,增加了每日通气量。

虽然每天都是这样的重复作业,但我没有去对这项工作产生厌恶和抵触情绪,每天都是乐此不疲,并且一有时间就会主动去学习、查阅、参照相关的燃气知识、制度规范,以及其他燃气单位同种作业的心得,并始终关注着各类燃起事故案例,给自己敲响警钟。在边学边实践中,已经从行业的门外汉,开始逐步跟上了同事们的脚步,和领导的肯定。部门一有新 入职 的员工,就会最先想到我,由我去带领新人学习通气作业和相关作业的流程。这不仅是对我工作的一种肯定,也是对我极大的信任,我为此感到无比的荣上和自豪。但我不能就此停下自己前进的脚步,更要用心的去工作,继续不断的学习,扩充自己的知识储备量,因为学无止尽,眼前所学的东西,还不足以使我不断走下去。因为在通气的时候总会遇见不同的小问题、小麻烦,不仅自己要去仔细琢磨分析原因所在,还要虚心向同事们请教,以解困惑。还有就是随着科技的发展,住户的一些问题也随之与时俱进,以现有的知识储备已不能圆满回答和解释,这就更加的促使我平时学习的动力。

在平时通气任务不紧张的时候,主动要求随同本部门其他作业组的同事一起完成工作,如对辖区管线阀井埋设警示桩、警示贴;对小区居民住户张贴安全告知牌;统计小区各类隐患问题、表箱、调压箱受损情况、燃气表号抄录汇总;对小区受损的表箱、调压箱以及锈蚀严重的户外引管、球阀进行维修养护、涂刷防腐漆;抄录户表小区的燃气止码;小区通气前的工程验收、立管气密性验收、开闭阀井、楼栋前的放散置换等工作。从这些团结协作工作中,我也收获和学到了很多,使我进一步明白了本部门所有的工作开展流程,相关作业要求和规范,燃气行业的一些基本常识,并且在日常各类作业中应该如何正确按照作业流程作业,处处细留心,不能麻痹大意,知道该如何去规避风险。对于在工作时发现的隐患问题提高了独立应急处置能力,自己解决不了的应如何进行反馈上报。

在各项工作中学到了这么多,与我自身的努力和各位领导同事的帮助是分不开的,同时也结下了深厚的同事友谊。但是有也不足,比如说同事们对我的工作方式方法、和与住户们的交流、待人接物方面所提的建议,我应该去更深层次的分析、改变;干工作时要多考虑,细心不能马虎,并且改善自己的工作状态,再继续提高工作效率,是我在20_年准备改变、提升自己的。

辞旧迎新时,我要感谢一年以来部门领导、同事们的帮助和鼓励,使我在平凡的岗位上走的更加长远,有了一个不凡的学习、工作经历。我将继续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和奋发勇为、敢打敢拼的工作追求,继续学习新的知识来充实自己和工作,保持一颗积极乐观的心态,去迎接新的挑战、新的征程﹗

燃气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三:

20_年,在董事会和公司领导的正确指引下,全体员工团结一心,精诚合作,在 安全生产 工作当中,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取 措施 、杜绝隐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圆满完成了年前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铺设中压PE管道23351.4米,安装钢管31580米,入户安装民用户3655户,公福餐饮22户。全年主营业务收入1.3亿元,其中销售天然气4160万m?,销售收入1.12亿元,上交税款383万元。

回顾全年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多方奔走,几经周转,要回各种补贴款。近几年,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祁县经济开发区迅猛发展,受此影响,公司领导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办理各种手续,于20_年8月要回经济开发区管网贴息款71万元;去年从祁县土地局领取了加气站土地证,由于天然气属于惠民、利民工程,公司积极向打申请 报告 ,董事长亲自找县长签字,年底要回门站、加气站土地返还金82万元;2011年,祁县县城东外环和东风路实施改造拓宽工程,当时天然气管道铺设资金都由公司出资,近几年公司领导积极联系交通局等有关部门索要资金,于年底要回道路管网费62万元;由于天然气陆续调价,而居民用气 不变,祁县居民用户冬季暖使用壁挂炉者居多,而上游省公司指定的居民用气远远不够祁县居民冬季暖使用,形成价格倒挂,年底公司向打报告补贴居民气差价300万元,目前正等待的批复。

二、不断努力,坚持不懈,完善各种手续。自从加气站运行开始以后,各种手续不断完善,规划、施工许可等已经办理,城建、消防验收合格,20_年8月领取了土地证,目前,加气站燃气经营许可证也正在积极的申报中;20_年公司向省发改委申报惠民、利民的祁县天然气利用扩建工程项目,省发改委于20_年10月13日以晋发改地区发20_1378号文件批复核准建设,并于年底办理了该项目的环境评估报告。

三、吸取精华,精益求精,完善设备检验。从2008年天然气运行开始,祁县天然气的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城区已基本覆盖,不断向农村延伸,燃气表的使用也不断增多,为了达到燃气表使用精准,误差出现为零,领导多方考察,最终在门站建起燃气表流量检定检验室,为用户安全、精确使用燃气表建起了一道天然屏障。

四、精打细算、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了节约成本,降低能源消耗,对门站、加气站的用电进行调整,避开高峰用电,开机打压、干燥脱水等在平峰低谷进行,尽可能节约用电成本,同时对门站、加气站250W高耗能路灯更换成45WLED路灯,从而降低了成本,提高站内经济效益。

五、不断创新,加强管理,运用新技术。最近几年公福餐饮及工业使用流量表的用户不断增多,对其加强管理迫在眉睫,以前的远传由于系统瘫痪不能使用,公司领导多方考察,最后决定运用北京盈正远传技术对公福企业的流量表进行管理,同时对表内传感器进行更换,能第一时间对公福企业使用的天然气进行管理、统计,从而提高对燃气流量表的管理效率。

六、完善机制,根据实际,实行新制度。为了稳定货源 渠道 ,降低购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购管理水平,发挥价格调整机制的作用,公司实行购制,加强货物管理,提升管理层次,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之所以取得以上成绩,主要缘于以下几点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全员素质

企业员工的素质高低才是决定企业命运成败的关键,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培养一支技术过硬、德才兼备的职工队伍,是新形势下企业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对天然气这个新型产业显的尤为重要。为此,我们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一是继续“每周一题”的学习,员工结合部门的特点,以企业和自身发展提高为目标,坚持每周一题的学习,不断提高员工的燃气知识水平,增强员工的服务意识,努力创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天然气行业一流企业;二是聘请厂家技术人员来公司进行专题培训,邀请山东斯柯达公司技术人员就流量表的日常使用和注意事项进行培训,邀请江苏大丰厂家技术员就调压箱器的原理,日常维护保养、故障判断和处理进行专项培训,并在现场进行了调压箱的切断阀调试讲解和实际操作;三是员工自学,提高自身的操作技能,为了在中压管网不停气的情况下进行常压操作,年初公司购买了一台夹管机,员工通过用废旧管不断做实验操作,且和厂家进行技术沟通,最终在冠中高层等小区进行带压力夹口实际操作,在不停气的情况下顺利完成连接工作;四是聘请安监局的讲师对员工进行《新安全生产法》的培训,20_年国家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修订,并于12月1日开始实施,公司为了能在工作中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罚力度,特意聘请县安监局的专业讲师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指导,从而能使员工在日常的安全生产中准确的执行和运用新安法的规定和要求,为企业保安全、解忧愁;五是聘请专家来公司授课,今年公司聘请市特种设备协会樊世龙老师来公司授课,专业讲解燃气压力管道 安全知识 ,移动、固定压力容器安全技术和气瓶充装等方面的知识,全面学习燃气管道和设备的技术和安全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公司燃气设备和管道安全运营。20_年有五人参加了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燃气技术人员证书年检培训,十人参加晋中市特种设备协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培训。

二、编制新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全员工作行为。

为了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本质安全 水平,务实安全工作基础,有效防止安全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公司根据新《安全生产法》重新编制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强化员工责任意识,通过责任分工、权利明确,有效地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人翁精神,同时“实施安全生产法,事事保安全”这是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因此,把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意识放在首要位置,在思想上始终保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安全管理部门具体抓,层层抓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每项生产活动中。

三、加强制度创新,提高 企业 文化

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加强 企业管理 工作,有了 规章制度 ,同时还在于狠抓落实。制度落实是做好经营管理工作的关键和保障,也是体现一个企业管理水平高低的风向标。所以公司积极推行新制度,年中以田工为首的编制组编制了新《安全管理制度》和《燃气管网及其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财产安全,保证公司顺利发展,维护企业社会荣誉。同时为明确天然气管网安全责任,安全运行部把全县管网分成四片,东、西、南、北城区各一人负责,东观镇设专职巡线人员,城郊管网设置了两名巡线人员,坚持“谁巡线谁负责”的原则,区分区域责任,避免安全管理盲目造成安全隐患而互相推诿责任,从而提高了巡线效果,保证了全县管网安全运行。

四、严把质量关,加强燃气安全建设。

质量和安全是企业之魂,想要立足竞争激烈的市场潮头不败之地,就必须把好质量和安全关,把质量安全管理理念落到实处,这也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年来,一是对全县居民用户制定详细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分小区到人强化责任,认真核对用用户的用气量,仔细检查用户的用气设施,对软管老化、私自改动燃气设施的及时下达整改 通知书 ,全年共安检7000余户,整改250余户;二是对全县调压箱进行了一次维护、保养,对公福、企业所用的调压箱每三月倒路一次,对其使用的流量表、涡轮表每一个半月加油一次,对罗茨表视油位进行加注;三是在全县范围内补充警示桩200余根,警示牌100余个,对全县阀井进行清理加固、开关灵敏度试验等的维护保养;四是对压缩机进行大修,更换了活塞环、曲轴箱机油等,对加气管道、阀门、水冷器及门站撬装设备进行除锈防护喷漆,对切断阀和调压器进行了测试,对压缩机高压报警和卸载压力报警进行了调试等、保证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存在问题:

一、20_年面临城区热力管网施工点多、面广等特点,安全运行部做到事先多沟通,事中现场看护,事后总结的管理办法,员工随叫随到,加班加点保证了天然气管网安全。然而由于某些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与我公司沟通,办理相关确认手续存在侥幸心理,共挖断天然气管网4次,比去年减少60%。特别是在东观商贸园在有我公司巡线员现场看护下造成管网挖断事故,反映出公司员工责任心不强,业务素质低等问题,来年还有待加强。

二、9月19日下午在物资回收公司宿舍进行停气后送气,因违规操作,导致调压箱前后压力一致,由于员工处置及时,幸好未造成重大事故。事后公司成立调查组,并及时开总结会以警示员工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操作技能,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能凭空想象、凭借经验,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20_年工作重点:

20_年是全新的一年,公司以“加强用户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为宗旨,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公司形象,争创燃气一流企业,全年销售天然气 万立方米,实现销售收入 亿元,新增工业用户 户,公福及餐饮用户 户,居民 户,铺设管网 公里,实现全年安全运营无事故,主要有:

1、对门站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天然气门站作为城市天然气供气的入口,肩负着保障城市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以及天然气流量计量等职能。加强对燃气管网调度信息化管理势在必行。20_年要对门站系统进行改造,设定进出口压力范围,增加语音提示、声光报警等。

2、实行设备管理和工单管理。运用现有公司管理系统,加强对公司设备和工单的管理,减少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3、实现远传系统对工业的全覆盖。为加强公福餐饮、工业流量计的管理,运用远传技术对其进行时时监控,及时、准确地了解用户用气情况,提升公司数字化信息管理水平。

4、加强班组建设。班组建设是企业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良好的班组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加强班组管理进而打造一支富有凝聚力、战斗力的班组员工队伍,对企业持续快速有效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5、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安全生产领导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聘用有注册安全师资格证的人员加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

6、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进一步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公司领导与各分管领导、部门责任人及部门责任人与员工签定安全生产 责任书 ,将责任落实到人,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积极性,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提供重要保障。

时光一晃而过,弹指之间,20_年的工作已经结束。新的一年,又有新的目标,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共创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为“气化祁县”添砖加瓦,为祁县的经济发展快速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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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在中国的发展史

第一条 为加强燃气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设施建设与保护、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与维修、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燃气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确定的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五条 燃气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依法制定行业行为准则和服务规范,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合法权益,督促燃气经营者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时限、发展目标、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七条 城乡建设应当按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预留的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书。

第八条 在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得另外建设独立的管道供气设施。已经建成的独立管道供气设施应当并入燃气管网。

第九条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自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在管道燃气供气规划区域内,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配套建设的管道燃气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燃气供应应急保障设施,确保在燃气供应严重短缺或者供应中断等突发发生后能够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燃气供应。 第十一条 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应当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并依照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类别、期限和规模等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个人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必须具备包括由接卸、储存、灌装、倒残等完整生产工艺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方可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凭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依法取得规划选址意见书或者规划许可证;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有与经营规模、类别相适应的注册资本金和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三条 从事燃气气源销售的、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的、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子站,其燃气经营许可证由设区的市燃气管理部门核发,报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跨设区的市经营燃气气源销售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从事液化天然气经营的、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其燃气经营许可证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第十四条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燃气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验资报告;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务、职称、安全技能考核合格证书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书;

(五)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证明;

(六)燃气工程项目规划、施工许可等批准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和特种设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等资料;

(七)供气协议书或者供气意向书,气源来源证明;

(八)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岗位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和抢险车辆及设备名录,企业服务规范等。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除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提供当地人民或者燃气管理部门为其划定的经营区域证明文件或者特许经营协议。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变更燃气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的,应当向原核发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原核发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办理。

第十六条 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燃气经营者继续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满90日前向原核发部门提出换证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换领新证。

第十七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每2年至少对用户使用的燃气设施、燃气计量表和燃气燃烧器具及连接件和紧固件免费提供一次入户安全检查,并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

管道燃气经营者巡查人员入户检查时,应当提前通知管道燃气用户,并出示有效工作证件。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用户,对用户不遵守安全用气规定出现安全隐患的,应当提醒用户整改,用户应当及时进行整改;用户不按规定落实整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停止供气,并在隐患消除后立即恢复供气。

用户应当对管道燃气经营者入户检查予以配合。

第十八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管道燃气经营者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时,物业服务企业和管道燃气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九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48小时予以公告,并书面通知燃气用户。施工、检修等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正常供气,恢复供气时间必须事先通知燃气用户,但不得在22时至次日6时之间向居民用户恢复供气。因突发影响供气的,应当及时通知燃气用户并取紧急措施。

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的,应当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作出安排,并在90日前向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停业、歇业。

第二十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对燃气经营者的经营活动、服务情况、设备设施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新型复合气体燃料用于经营使用的,应当经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经鉴定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二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对其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送气服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加强对送气服务人员和车辆的管理,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有关气瓶充装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在批准的供气区域内向具备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供气服务,并与管道燃气用户依法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安全稳定供气。对供气区域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供气。

第二十四条 管道燃气用户需扩大用气范围,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过户、安装、改装、拆迁固定的燃气设施的,应当到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作业。

第二十五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对燃气计量装置应当依法进行检定。燃气计量装置使用到规定年限后,由管道燃气经营者负责更换,所需费用计入企业成本。

对管道燃气计量装置准确度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有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检定。经检定,燃气计量装置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申请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被申请方承担,并退还或者补交燃气费用。

第二十六条 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应当设立或者委托设立售后服务站点,配备经燃气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负责售后的安装、维修服务。

第二十七条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安装、维修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材料和配件符合国家标准;

(二)不得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产品;

(三)不得擅自移动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

(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后,向燃气用户提供安装检验合格证书;

(五)设定不低于1年的安装保修期。

对燃气用户提供的不符合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或者燃气用户提出的不符合安全规范的安装、维修要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为保障用气安全,应当向用户说明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其用合格器具或者取符合安全规范的安装方式。

第二十八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产品目录,推广并由燃气用户自愿选择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报警装置和具有燃气泄漏安全保护、报警装置的燃气器具,保障燃气燃烧使用安全。 第二十九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时,应当按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范要求,保障施工地界内原有燃气设施的安全。

第三十条 在生产、输配和储存燃气的场所明火作业,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的规定。在带气的燃气管道上施工作业,必须取消防安全措施,并由专业人员操作。

第三十一条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并符合下列规定,报设区的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批准: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

(二)明确安全施工要求;

(三)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四)燃气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 第三十二条 燃气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通知燃气经营者、燃气用户及时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取措施,及时组织消除隐患,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三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机构的组成、职责、应急行动方案等内容,建立燃气事故统计分析制度,定期通报事故处理结果。

燃气经营者应当制定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四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燃气工程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等活动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时可以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作好记录;

(三)进入现场检查;

(四)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改正。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五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安全评估,对运行满10年以上的输配管网应当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取措施消除隐患。安全评估报告应当报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抢险抢修人员在处理燃气事故紧急情况时,对影响抢险抢修的有关设施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的情况下可以拆除,并通知有关部门,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事故责任单位或者事故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三十七条 发生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时,燃气经营者必须取紧急避险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支持燃气经营者实施入户抢险、抢修作业,燃气用户必须予以配合。

第三十八条 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后,燃气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立即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根据有关情况启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十九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制定安全用气规则并免费向用户发放。

燃气经营者应当公示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信息,并按国家和本省燃气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燃气经营者应当设置并向社会公布服务电话和抢险抢修电话,设专人每日24小时值班。

第四十条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燃气经营者进行查询,燃气经营者应当自收到查询申请之日起5日内予以答复。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县级以上人民价格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等,受理有关燃气安全、收费和服务质量的投诉。燃气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举报或者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涉及安全的,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第四十一条 燃气经营者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时,应当履行明确告知义务。

燃气经营者不得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强买强卖、强制接气、强行搭售等强制服务。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取启动燃气应急预案、逐级动用应急储备、协调有关部门或者单位紧急调度、要求管道经营者及时恢复供气等措施,保障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

(一)管道燃气经营者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未及时恢复正常供气的;

(二)管道燃气经营者因突发影响供气未取紧急措施的;

(三)燃气经营者擅自停业、歇业的;

(四)燃气管理部门依法撤回、撤销、注销、吊销燃气经营许可的。

第四十三条 燃气经营者在接到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发生漏气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抢修;燃气经营者接到其他故障的报修,应当按约定的时间派人维修。

因维修不及时造成燃气用户直接经济损失的,燃气经营者应当给予赔偿。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当召开听证会,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燃气价格或者燃气服务收费,燃气用户有权拒付。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及其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

(三)其他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行为的。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燃气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取缔;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 燃气经营者未按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注销相应的证照;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 燃气管理部门发现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国家标准规范,存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燃气经营者限期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注销许可证,责令停止经营,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注销相应的证照。

第四十九条 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暂停充装,吊销充装许可证;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以罚款。

第五十条 燃气经营者违反燃气价格和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由价格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一条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不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安装、维修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材料和配件不符合国家标准;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产品;擅自移动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后不向燃气用户提供安装检验合格证书;未设定不低于1年的安装保修期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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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燃气发展史——中国燃气行业大事记

从原始人学会“钻木取火”,人类利用能源的进程就开始了。如今,煤炭、石油、天然气并称为世界三大能源,在以能源为主导的当今世界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本栏目旨在对中国燃气事业的发展历程作一简单回顾及展望,本期则着重对中国2004年9月到2005年7月间的燃气行业发展状况作一简单的回顾。

燃气事业大事记

2004年

9月1日,西气东输工程从新疆轮南首站开始进气,整个西气东输工程实现全线试通气。

9月初,西气东输下游重要配套项目——浙江半山天然气发电工程在杭州正式开工。

9月3日,中海油与上海申能集团签署了上海LNG(液化天然气)项目合作协议.

9月3日,深圳市泥岗-红岭立交段天然气次高压管线破土动工,这是LNG项目在城市内首次铺设管网进行利用工程建设,标志着深圳LNG天然气项目利用工程在广东省内率先正式进入施工阶段。

9月3日,广汇股份液化天然气工程一期——日处理150万立方米设计能力项目开始投入试运营,正式向下游市场用户提供液化天然气。

9月6日,西气东输工程实现全线贯通、全线通气。4

9月12日,我国第一个完全由国内企业自主引进、建设、管理的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福建LNG总体项目的商务合同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订。

9月18日,国家西气东输工程的配套工程——郑州燃气电站项目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郑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西门子股份公司联合体正式签订合同,由后者为即将开工建设的郑州燃气电站提供主机设备。

9月22日,中海油与江苏省发改委在南京共同签署《关于江苏省液化天然气利用项目的合作原则协议》。江苏省LNG项目由接收站、输气干线和配套电厂三部分组成,一期规模为300万吨/年,总投资约150亿元。5

9月23日,广东液化天然气(LNG)惠州电厂项目正式动工。6

9月26日,西气东输豫南支线正式通气。7

9月26日,中石油与大连市签订港口建设、LNG项目开发的一揽子协议。大连LNG项目一期投资68亿元,由中石油方面控股,整个项目包括LNG接收站、储存和管道输送等基建工程,一期规模为每年200万吨,2008年投产供气,远期规模将达每年400万吨。

9月27日,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工程可研报告通过专家评审。

9月28日,漯河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点火仪式举行。9

9月28日,中哈原油管道一期工程正式开工建设,中哈双方在哈萨克斯坦的阿塔苏举行开工仪式。

10月1日,西气东输工程全线投产,塔里木天然气和长庆天然气同时向下游供气。

10月8日,川东天然气勘探取得重大突破。七里北1井测试日产达80万立方米。

10月14日,中海油与辽宁省人民《辽宁液化天然气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10

10月18日,汕头市和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汕头帝豪酒店举行汕头LNG(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和管网项目合作规划并建设的签约仪式。汕头成为中海石油在广东省内继深圳、珠海之后投资LNG项目的第三个城市。11

10月19日, 西气东输禹州天然气输配管网正式通气点火,西气东输气源引入许昌市。12

10月20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和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扬巴)在南京签署《天然气销售协议》,扬子巴斯夫公司成为迄今为止西气东输最大用户.

10月23日,广东液化天然气项目(LNG)用地合同正式签署。深圳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龙岗分局和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

2005年

国家发改委正式同意浙江LNG项目开展有关工作,该项目将于2008年建成投产。

1月28日,旅大10-1油田比ODP报告原提前62天顺利投产,日产原油3000立方米左右,单井产量良好。旅大10-1油田是旅大油田群投产的第一个油田,位于绥中36-1油田西南方向22公里处。

2月8日,在大庆油田松辽盆地北部4400米的深层地层中发现储量约1000亿立方米的大型天然气.

2月28日,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揭牌仪式在上海市举行,标志着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上海市和申能公司合作建设的上海LNG项目进入实质性阶段。至此,中国海油广东、福建、浙江、上海四个LNG项目建设全面启动。

3月30日,福建液化天然气站线项目储罐设计、办及施工合同在北京签订。

3月31日,总投资23亿元的广州天然气利用工程启动,南门站至土华调压站十公里长的高压管线工程率先开工。广州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将分两步建设完成,在2006年6月,部分市民可以率先用上天然气。20

4月,广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1号储罐一次升顶成功。

4月,由新疆广汇集团提供的首批新疆天然气通过槽罐车运抵4200公里之外的深圳市。

4月11日,秦皇岛市与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共同签订秦皇岛LNG接收站及燃气电厂项目协议。21

4月15日,福建LNG项目开工,一期项目于2007年10月1日试投产,12月31日正式运营。

4月15日,由深圳燃气集团建设的松岗LNG气站在宝安区正式供气。这是深圳第一个LNG气站。

4月16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海南省国资委、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省在海口市签署了八所港资产重组、洋浦电厂股权转让、海南LNG站线及配套电厂项目三项协议,总投资额达83.8亿元。

4月18日,温州市人民与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温州市签署了《关于合作开展温州LNG项目工作的原则协议》.

4月21日,旅大10-1A11井日产原油超千方,打破了渤海油田没有千方井的历史。

5月10日,南通洋口港的LNG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批准正式立项。

5月23日,中国首个液化天然气LNG工程方面的教育和科研机构——“中山大学-BP液化天然气教育培训与研究中心”宣告成立,2005年11月27日正式开始运作。

5月26日,广东LNG接收站2号储罐升顶成功,接收站工程进度完成60%。

5月底,中石化就在连云港建设LNG项目与江苏省签订框架性协议。

5月31日,湖北省首座液化天然气站落户咸宁,供应咸宁的LNG产于新疆吐哈油田。

6月15日,大庆油田南三油库接卸俄罗斯原油改造工程竣工,大规模俄油引进工作正式启动。

6月22日,我国目前最大,技术也是最先进的炼油厂在青岛市的黄岛破土动工。

6月22日,与青岛炼油项目配套的青岛港三期30万吨级原油码头也同时签约,该码头将是目前世界最大的原油码头,总投资7亿元人民币,中国石化和青岛港各占50%。

7月2日,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向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提交通知书,以便于其展开对中海油并购优尼科公司提议的审查。

7月6日,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公司分别与甘肃平凉市崆峒区建设局、定西建设局、张掖市建设局签订了投资建设天然气城市气化工程及燃气管网工程的合同,项目总标的达4.3亿元。新疆广汇正式进军甘肃液化天然气市场.

7月20日,福建LNG站线项目融资协议签字仪式在福州举行。

8月2日,由于受阻于美国的政治原因,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宣布撤回对优尼科公司的收购要约。中国企业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宗海外收购案以失败而告终。

9月13日,新疆乌鲁木齐LNG示范加气站通过国家清洁汽车行动小组验收,由张家港中集圣达因低温装备有限公司承建的第一座国产LNG加气站取得成功。

9月27日,深圳市人民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钓鱼台国宾馆签署能源化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联合进行能源战略的研究、合作和项目发展,确保深圳市能源长期安全供应。

10月12日,截至10月12日24时,中菲越协议区二维地震集第一期工作圆满完成,共作业5610公里。

1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增建广东LNG项目一期工程第三个LNG储气罐。

11月4日,南通港务管理局接到江苏省港口管理局的批文,同意南通洋口港LNG项目使用港口岸线。

11月15日,广东省第二个LNG项目——珠海LNG项目接收站及管线项目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广州举行。

11月16日,中海石油海南天然气有限公司在海口成立,将主要负责投资56亿元的海南LNG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公司由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1

11月16日,福建液化天然气船舶定期租船合同在香港签署。

11月18日,福建液化天然气造船合同在福州签署。

11月27日,新疆液化天然气成功进入沈阳。

11月27日,新奥燃气与湛江市燃气集团合资的LNG储配站项目成功点火通气。

12月15日,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合资兴建的全长960多公里的中哈管道一期工程“阿塔苏-阿拉山口”段正式竣工投产。3

12月15日,年加工能力1200万吨的中国海洋石油惠州炼油项目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区开工。

12月16日,塔里木油田油气产量当量突破1000万吨。至此,塔里木油田成为中国石油第五个千万吨级的特大型油气田。

12月16日,中海石油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与韩国海洋污染响应公司在京签署《溢油应急响应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是中韩两国非溢油应急机构的首次国际合作。

12月2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晋江、厦门东部、莆田三个燃气电厂。至此,福建LNG总体项目、运输项目、城市燃气项目、燃气电厂项目全部获得批准。

12月27日,“海洋石油718”船改造竣工交接仪式在上海举行。该船是目前亚洲地区技术最先进、作业能力最强的地震船。

12月28日,我国第一艘液化天然气船顺利出坞。

12月29日,渤海油田继2004年油气产量首次跃上1000万立方米油当量之后,2005年再创新高,达到1400万立方米油当量(含合作油田)。至此,渤海油田成为列大庆油田、胜利油田之后的我国第三大油田。

1.此次向西气东输管道送气的气田是我国最大的凝析气田——牙哈气田。天然气进入轮南以后,将经过新疆、甘肃、宁夏和陕西于9月6号到达西气东输工程西段的终点陕西靖边站,与东段相连接,实现全线贯通。

2.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和浙江省能源集团公司投资,杭州半山发电有限公司建设的这一工程,是“西气东输”下游用户中首个正式开工的发电项目,也是我国首次由国家统一组织打捆式国际招标、第一次引进世界上大型燃机先进技术并国产化的项目。工程总投资40亿元,将建设3套39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为全国燃气机组最大;总装机容量117万千瓦,是目前国内最大的燃气发电项目。

3.上海LNG项目 (已立项)

投资: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

地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的中西门堂岛。

项目包括:LNG接收站,LNG专用码头和海底输气干线。

项目规模:按年接收600万吨设计,分两期建设,一期为300万吨.

总投资额:约45.9亿元人民币。

项目规划:项目一期于2008年6月建成投产。

4.来自新疆塔里木盆地轮南的天然气抵达陕西靖边压气站,在这里顺利与东段输气管道相连,完成塔里木气田、陕北长庆气田两大气源的成功对接。

5.江苏盐城LNG项目 (项目待批)

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公司与盐城市人民2004年9月签署有关协议。

地点:江苏省盐城市。

项目包括:接收站、输气干线和配套电厂三部分。

项目工程:接收站一期拟订为300万吨/年,输气管道328公里,配套建设装机规模为8台30万千瓦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

总投资额:约150亿元。

6.广东LNG(液化天然气)总体项目的配套项目——惠州液化天然气发电厂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广东省粤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广东省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建设,总投资约85亿元人民币,规划装机容量210万千瓦,其中首期建设规模为105万千瓦。该项目2004年7月正式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后成立项目公司,9月全面开工建设。

7.该支线总投资5.5亿元,年输气量10亿立方米。是国家批复的第一条地方性天然气支线工程,是国家西气东输工程重要组成部分。

8.辽宁大连LNG项目 (已立项)

中石油和大连市于2004年9月签署有关协议

地点:大连新港(初选)

规模:设计规模为400万吨,一期为200万吨

总投资额:68亿元人民币

项目规划:一期于2008年供气

9.该工程总投资1.2亿元,由漯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承建,工程至2005年达到年供气2000万立方米,发展居民用户2.5万户,至2008年供气5000万立方米,发展居民用户7万户的规模,市区气化率达70%以上。

10.协议商定,该项目一期投资为50亿元,于2008年投产,到2012年达到年接收300万吨(约合41亿立方米)LNG的规模。这是继广东、福建、浙江、上海之后,中海油在国内拿下的第五个液化天然气项目。

11.汕头LNG(项目待批)

中南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公司与汕头市人民2004年10月签署有关协议。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

项目包括:汕头LNG接收站和签网项目。

规模:一期工程规模暂按年引进250万吨左右,主干管线工程暂按200公里左右考虑;二期扩大LNG引进留有余地。

总投资额:约45亿元(一期)。

12.该管网2003年8月16日开工建设,先后投资5000多万元。

13.江苏南通LNG项目 (已立项)

投资:中石油、江苏国信与新加坡金鹰国际集团联合投资。

地点:江苏省南通洋口港西太阳沙。

项目包括:码头、接收站和输气管道工程。

项目规模:一期工程规模为350万吨/年,二期扩建到600万吨/年。同时,建设停靠12万-16万立方米的LNG运输单泊位接卸码头1座,配套建设装机规模为8台39万千瓦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

总投资额:150亿人民币。

项目规划:一期工程于2009年建成投产。

14.运抵扬州的管道将铺设在仪征、扬州、江都、高邮、宝应直至泰州、南通共计270公里的距离上,这项西气东输的管道铺设工程将于2005年8月全部竣工供气。

15.广西LNG项目 (项目待批)

中石油与广西壮族自治区2004年11月4日签署有关协议

地点:防城港、钦州、北海铁山待选。

规模:设计规模为300万吨。

总投资额:约52亿元人民币。

项目规划:于2010年供气。

16.这个燃气电站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和郑州高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设计规模为两台35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总投资25亿元。两台机组分别于2006年6月和9月投产发电。

17.此次开工建设的冀宁线山东段全长600多公里,途经德州、济南、泰安、济宁、枣庄等地市。

18.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在南庄镇吉利涌举行了广东LNG佛山支干线暨天然气高压管网试验段开工仪式。2004年至2010年实施一期工程,分两个阶段实施。2004年至2006年实施第一阶段;2006年至2010年启动第二阶段工程,建调压计量站6座、高压干线19.8公里,次高压支干线41.5公里。

19.中国石油公司分别与望亭电厂、戚墅堰电厂、华能金陵电厂、张家港电厂、杨巴苯乙烯系列有限公司、扬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天然气用户签订《天然气销售协议》。至此,中国石油已先后与43家下游天然气用户签订《天然气销售协议》,西气东输120亿立方米/年的商品气量已全部售出。

20.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总投资23亿元,主要用于市内中低压管网的改造、延伸和高压管线、管网自动控制以及后方设施、调度系统等三部分的建设。其中,该工程的高压管线工程投资约8.7亿元,主要包括108公里的高压管道、3座接收门站和5座中高压调压站等建设内容。该工程建成后将负责向整个广州地区(包括南沙、番禺、花都、从化、增城)输气和调峰。

工程将分两步建设完成。第一步:2006年3月前,完成东、南、南沙三座接收门站和东门站内、土华、吉山三座高中压调压站的建设,敷设东门站至南门站、东门站至吉山调压站、南门站至土华调压站共64公里的高压燃气管道,实施市内近100公里的中压燃气管道的延伸和改造工程,同时开展一系列对现有用户进行置换的准备工作。第二步:2006年6月至2010年,依据广州市城市发展及天然气用户的需求,逐步完成整个天然气利用工程。

21.秦皇岛LNG接收站线项目及燃气电厂项目 (项目待批)

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秦皇岛市于2005年4月签订协议。

地点:山海关港或秦皇岛。

项目包括:LNG码头、接收站和输气管线。

项目规模:接收站一期规模为200万吨/年,二期规划达到300万吨/年。

总投资额:136亿元人民币。

项目规划:一期争取2010年左右投产供气。

22.浙江温州LNG项目 (项目待批)

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温州市2005年4月签订有关协定。

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总投资额:40-50亿元人民币。

23.江苏连云港LNG项目 (项目待批)

中石化和江苏省于2005年5月签署有关协议。

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

规模:项目一期工程由码头、接收站和输气管道工程组成,二期工程包括建设燃气电厂一座。总投资额:50多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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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

一、招生

2014年我省春季高考招生在农林果蔬、畜牧养殖、环境、土木水利、信息技术、电力电子、机电交通、制造维修、化工医药、纺织服装、医学护理、财会金融、商品贸易、餐饮加工、旅游服务、文秘服务、教育文化等18个专业类别、38个专业类目中安排招生,该纳入招生院校当年招生总规模。招生院校在编制分专业招生时,要明确各专业分专业类目的招生人数。招生院校及专业招生将在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参与高职与本科对口贯通分段培养(“3+2”)试点的高职院校要安排适当的试点专业招收春季高考考生。

二、报名与体检

(一)报名

春季高考报名工作的具体事项,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布置。

2014年18个招生专业类别及涵盖专业范围见附件。18个专业类别中未涵盖的专业,考生需要选报相近的专业类别。

(二)体检

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招生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导致体检结论与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试

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知识+技能”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鲁教学发〔2013〕2号)要求,2014年我省春季高考分“知识”和“技能”两部分分别组织实施。

(一)“知识”部分

1.试题命制、印刷、运送、保管

春季高考属省级教育统一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封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启封到使用完毕前属国家秘密级材料。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试题命题、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上的安全保密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试题命制工作由指定单位负责,实行封闭式管理。试题印刷由保密印刷厂承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分别与有关单位签订试题命制和试题印刷协议。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于5月8日领取试题。考试结束后,于5月12日将试卷送至指定评卷点。

2.考试科目

2014年春季高考“知识”部分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知识。各科满分分值: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80分,专业知识200分。考试试题仍然分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

《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考试说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会同省教学研究室负责编制。

3.考试安排

2014年我省春季高考“知识”部分的考试时间为5月10日至11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月10日

5月11日

上午

9:00—11:30语文

9:00—11:00数学

下午

15:00—17:00

专业知识

15:00—16:00

英语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号,由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打印《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前发给考生。考生持《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准考证》、第二代参加全省统一考试。

考试的考点、考场仍由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集中设置。考试的组织实施均按照《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后另发)的要求执行。

4.评卷、统分

春季高考“知识”部分的考试评卷、统分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管理,于5月12日至21日进行。所有考试科目实行网上阅卷方式。客观答卷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评阅,主观答卷评阅由评卷点负责具体实施。

评卷是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卷点要成立以学校负责人为组长的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从人员组成、评卷场所、评卷设备到评卷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安全保密、后勤保障等环节都要制定严密的,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评卷过程的管理,严守评卷纪律,严格掌握评分标准,确保评卷质量。

(二)“技能”部分

1.2014年,我省春季高考“技能”部分的考试按照已公布的38个专业类目由省确定的主考院校分别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3月10日-31日。

2.“技能”科目考试分值为230分,按考生实际得分与“知识”部分各科实际得分一起计入考生总分。

3.各专业类目主考院校、具体考试时间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公布。考试方面的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安排。

四、填报志愿

2014年我省春季高考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本人依据《2014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公布的院校招生,按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时已填报的专业类别和专业类目,选择相应的学校和专业志愿,不能跨类别和类目填报,否则将无法进行投档,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春季高考的本科、专科招生均实行征集志愿,随夏季高考相应批次志愿的填报时间同步进行。本科填报志愿前划定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专科填报志愿前划定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志愿填报的办法和时间另文通知。

五、投档录取

春季高考的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投档时,按照各类目考生成绩及各专业类目的招生,分别划定各专业类目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专业类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规定投档比例及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招生院校按考生成绩,分专业类目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六、新生入学报到和复查

经高校录取的新生,按照录取高校的要求,凭入学通知书和准考证、居民等到高校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高校要按要求对录取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信息公开公示

(一)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公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及处理结果、考生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征集志愿高校分专业缺额等。

(二)高校负责在其网站上公布本校招生、招生章程、录取结果查询办法。

(三)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的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附件:

2014年春季高考招生专业类别及涵盖专业范围

序号

专业

类别

专业

类目

涵盖专业

1

农林果蔬

农作物生产、林果蔬菜生产

植物及植物生理学、土壤肥料学、农业气象学、生物技术、农作物生产技术(北方本)、设施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农艺技术、生产与经营、植物保护、果树生产技术(北方本)、蔬菜生产技术(北方本)、花卉生产技术、茶叶生产与加工、中草药种植、棉花加工与检验、烟草生产与加工、现代林业技术、森林保护与管理、园林技术、园林绿化、农产品保鲜与加工、粮油贮藏加工技术

2

畜牧养殖

畜牧养殖

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

特种动物养殖、

畜牧兽医、

宠物养护与经营、淡水养殖、

海水生态养殖、

航海捕捞

3

环境

矿技术

农村环境监测、国土调查、地质调查与找矿、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地球物理勘探、钻探工程技术、掘进工程技术、矿技术、石油钻井、石油天然气开、石油地质录井与测井、矿井通风与安全、矿井建设、选矿技术、环境监测技术、环境管理、环境治理技术、生态环境保护、雷电防护技术、石油与天然气贮运、煤炭综合利用、城市燃气输配与应用

4

土建水利

工程算量、工程测量、施工技术

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城镇建设、工程造价、建筑设备安装、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供热通风与空调施工运行、建筑表现、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市政工程施工、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铁道施工与养护、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工程测量、土建工程检测、农业与农村用水、岩土工程勘察与施工、地质灾害调查与治理施工、地质与测量、水文与水勘测、公路养护与管理、物业管理

5

信息技术

网站建设、影像处理、网络搭建

计算机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与管理、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软件与信息服务、客户信息服务、计算机与数码产品维修、计算机音乐制作、动漫游戏、网页美术设计、数字影像技术、影像与技术、 广播节目制作、平面媒体印制技术

6

电力电子

电工技术、电子技术

电子技术应用、通信技术、通信运营服务、通信系统工程安装与维护、邮政通信管理、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铁道信号、城市轨道交通信号业、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制造、微电子技术与器件制造、火电厂热工仪表安装与检修、火电厂集控运行、发电厂及变电站电气设备、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调试维护、输配电线路施工与运行、供用电技术、农村电气技术、电气化铁道供电、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技术应用、

7

机电交通

机电技术、汽车维修技术

矿山机电、水电厂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火电厂热力设备运行与检修、火电厂热力设备安装、水泵站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机电技术应用、汽车电子技术应用、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工业自动化仪表及应用、光电仪器制造与维修、化工仪表及自动化、船舶电气技术、船舶通信与导航、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车身修复、汽车美容与装潢、铁道运输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船舶驾驶、轮机管理、船舶水手与机工、外轮理货、船舶检验、工程潜水、水路运输管理、民航运输、航空油料管理、公路运输管理

8

制造维修

机械制造技术、机械维修技术

机械制造技术、机械加工技术、数控技术应用、模具制造技术、船舶制造与修理、金属热加工、焊接技术应用、金属表面处理技术应用、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矿山机械运行与维修、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钢铁装备运行与维护、有色装备运行与维护、建材装备运行与维护、钢铁冶炼、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修、金属压力加工、有色金属冶炼、船舶机械装置安装与维修、医疗设备安装与维护、化工机械与设备、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内燃机车运用与检修、铁道车辆运用与检修、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飞机维修、医疗器械维修与营销、制药设备维修、港口机械运行与维护、钟表维修、风电场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汽车制造与检修、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

9

化工医药

化工分析检验、化工生产技术、中药实践、药学实践

化学工艺、工业分析与检验、石油炼制、精细化工、生物化工、高分子材料加工工艺、橡胶工艺、林产化工、火技术、花炮生产与管理、医学生物技术、药剂、中药、中药制药、制药技术、生物技术制药、药品食品检验、食品生物工艺、硅酸盐工艺及工业控制、火电厂水处理及化学监督、塑料成型、

10

纺织服装

服装电脑款式设计、服装手工制版与缝制

纺织技术及营销、丝绸工艺、染整技术、针织工艺、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皮革工艺、 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展示与礼仪、皮革制品造型设计

11

医学护理

护理操作技术、医学基本技能、康复技术

助产、农村医学、眼视光与配镜、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修复工艺、护理、营养与保健、康复技术、中医护理、中医康复保健、生育与生殖健康咨询、人口与生育管理、卫生信息管理、中医

12

财会金融

会计电算化、会计手工操作

医药卫生财会、会计、会计电算化、统计事务、金融事务、保险事务、信托事务、

13

商品贸易

商业销售技巧、电子商务、国际商务、物流技术

商品经营、专卖品经营、连锁经营与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商务、物流服务与管理、房地产营销与管理、客户服务、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农产品营销与储运

14

餐饮加工

中餐加工、西餐烹饪

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西餐烹饪、民族风味食品加工制作

15

旅游服务

饭店服务与管理、中文导游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旅游外语、导游服务、景区服务与管理、会展服务与管理、航空服务

16

文秘服务

公关文秘

办公室文员、文秘、商务助理、公关礼仪、工商行政管理事务、人力管理事务、民政服务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社会保障事务、社会事业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法律事务、社区法律服务、保安

17

教育文化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

18*

小学教育

*

小学教育*

小学教育*

注:*本专业类别及专业类目仅限参与初中起点“2+4”本科小学教师培养改革试点转段的学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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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

 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规划建设与应急保障、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提高燃气管理水平,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做好燃气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节约用气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五条省人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政公用)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发展改革、公安、环保、交通运输、工商、质监、安全监管、规划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燃气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建设与应急保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燃气主管部门备案。

 燃气发展规划因经济社会发展确需修编的,应当按照原程序报送批准并备案。

 第七条城镇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预留的燃气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第八条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并应当依法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其中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还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

 第九条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主管部门备案。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

 燃气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及时取动用储备、紧急调度等应急措施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燃气供应,燃气经营企业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承担相关应急任务。

 第三章经营与服务

 第十一条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从事管道燃气、瓶装燃气、燃气汽车加气等城镇燃气经营的企业及其设立的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必须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禁止个人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燃气经营企业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省辖市、县(市)人民或者其授权的燃气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以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管道燃气投资企业或者经营企业,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应当明确特许经营内容、区域、范围、有效期限及服务标准等。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

 第十三条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燃气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风险承担能力和赔付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务、职称、安全技能考核合格证书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证书;

 (五)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证明;

 (六)燃气工程项目规划、施工许可等批准文件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等资料;

 (七)相关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法律文件、《压力容器使用证》、《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气瓶充装许可证》、《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残液处置方案及措施(瓶装燃气经营企业);

 (八)供气协议书或者供气意向书;

 (九)燃气质量检测报告;

 (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岗位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和抢险车辆及设备名录,企业服务规范等;

 (十一)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除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提供特许经营协议。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需要延期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换领新证。

 燃气经营企业分立、合并、中止经营,或者变更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的,应当在30日前向原核发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原核发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办理。

 第十五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用户服务电话和抢险抢修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抢险抢修电话应当有专人每日24小时值班。

 第十六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因管道施工、检修等非突发性原因确需降压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提前48小时将降压或者暂停供气及恢复供气的时间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燃气用户。居民燃气用户恢复供气的时间不得安排在晚10时至次日早晨6时之间。

 因突发性原因造成降压或者暂停供气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组织抢修的同时及时通知燃气用户,并尽快恢复供气。

 第十七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每年至少对燃气用户免费进行一次入户安全检查,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用户实施安全检查前,应当事先书面告知燃气用户安全检查的日期,并在约定的时间上门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因燃气用户的原因不能按通知或者约定时间入户安全检查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与燃气用户再次约定入户检查时间。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检查人员上门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有关证件,燃气用户可以拨打燃气经营企业的服务电话确认其身份。燃气用户应当对燃气经营企业入户检查予以配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燃气用户,对燃气用户不遵守安全用气规定出现安全隐患的,应当提醒燃气用户整改,燃气用户应当及时进行整改;燃气用户不按规定落实整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燃气经营企业可以停止供气,并在隐患消除后24小时内恢复供气。

 第十八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其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有关气瓶充装的规定。

 第十九条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二)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或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

 (三)对超过检验期限、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改装的气瓶进行灌装;

 (四)用贮罐、槽车直接向气瓶充装燃气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

 (五)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地存放已充装气瓶;

 (六)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燃气汽车加气站不得向未经使用登记或者与使用登记证不一致的车用气瓶加气,不得向车用气瓶以外的其他气瓶或者装置加气。

 第二十一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确保供应的燃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质监、工商行政管理、燃气主管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燃气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县级以上人民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当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服务情况、安全管理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组织实施企业安全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督促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第四章燃气使用

 第二十四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批准的供气区域内向具备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供气服务,并与燃气用户依法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安全稳定供气。对供气区域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供气。

 燃气用户需要过户,变更名称、地址、燃气用途或者扩大用气范围以及停止使用燃气的,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办理变更或者停用手续。

 第二十五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核准的燃气价格、燃气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燃气用户收取燃气使用费,并与燃气用户约定支付期限。

 燃气用户应当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

 第二十六条为用户安装的用于贸易结算的燃气计量装置应当经过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粘贴检定合格标识。民用燃气计量装置使用到规定年限后,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更换,所需费用计入企业成本。

 用户对燃气计量装置准确度有异议的,可以向供气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申请测试。经有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检定,燃气计量装置合格的,检定费用由申请方承担;不合格的,检定费用由被申请方承担,其多收取的费用应当及时返还。

 第二十七条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燃气经营企业查询,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安全、供气质量、收费价格、服务质量等事项向县级以上人民价格主管部门、燃气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销售的燃气燃烧器具应当符合当地燃气使用要求,并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气源适配性进行检测。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种类、气质成分以及与气源相适配燃气燃烧器具的产品目录等信息。

 第二十九条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不得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与气源不适配的燃气燃烧器具,不得维修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燃烧器具。

 第三十条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燃气。下列行为属于盗用燃气行为:

 (一)在供气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的供用气设施上擅自安装管线和设施用气的;

 (二)绕越用气计量装置用气的;

 (三)私自移动、改装、损坏、拆除法定燃气计量装置,使其少计量或者不计量的;

 (四)用其他方式盗用燃气的。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燃气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质监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燃气经营活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人员查明情况,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排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二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健全燃气安全保障体系,并对本单位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三十三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告知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规则,指导燃气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向燃气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检查燃气用户燃气使用场所的安全条件。

 第三十四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有关安全用气管理的规定,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

 (二)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安全用气规则使用燃气,并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燃气燃烧器具;

 (三)配合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维修;

 (四)发现户内燃气设施安全隐患的,及时取相应措施。

 单位燃气用户应当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燃气燃烧器具操作维护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管道燃气用户需要安装、改装、迁移、拆除户内燃气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实施作业。

 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和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确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移动市政燃气设施的,应当由燃气经营企业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燃气主管部门批准,并由燃气经营企业组织施工,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建立燃气事故统计分析制度,定期通报事故处理结果。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七条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经营企业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抢修并立即向燃气主管部门报告。

 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立即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根据有关情况启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十八条燃气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

 对燃气生产安全事故,依照国家和省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进行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三十九条发生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取紧急避险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支持燃气经营企业实施入户抢险、抢修作业,燃气用户必须予以配合。

 第四十条燃气事故抢修车辆应当有明显标志,并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交通通行手续。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燃气经营企业分立、合并、中止经营,或者燃气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内容发生变更,燃气经营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原审批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对超过检验期限、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改装的气瓶进行灌装;

 (二)用贮罐、槽车直接向气瓶充装燃气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

 (三)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地存放已充装气瓶;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向未经使用登记、与使用登记证不一致的车用气瓶加气或者向车用气瓶以外的其他气瓶或者装置加气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与气源不适配的燃气燃烧器具,或者维修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燃烧器具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每台1000元,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及其燃气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燃气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 则

 第四十七条农村的燃气管理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13年12月27日起施行。1999年3月20日省令第57号公布施行的《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分送:各市、县人民,省人民各部门。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

我在回龙观龙锦园东一区从梁闯自己的家园。

天然气价格为2.05元/立方米。

水费是1.700元/立方米

资费为0.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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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成立于2003年6月,其前身是13年建校的胜利石油学校。学院隶属胜利石油管理局,实行山东省教育厅与胜利石油管理局双重领导、以胜利石油管理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占地744.8亩,建筑面积20.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77亿元,图书馆藏书73.9万册。

学院现设有油气勘查与信息工程系、石油工程系、储运与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电气与自动控制工程系、管理工程系等6个教学系和建设工程分院、交通工程分院、医疗卫生分院3所分院,以及11个机关职能部门和13个科级单位。其中,三所分院均为独立院落,与院本部共同形成了“一本三分”的办学格局。学院现有油气开技术、钻井技术、油气储运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数控技术、护理、药学、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市场营销、计算机应用技术、酒店管理、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等22个普通高职专业,各类全日制在校生3001人,从建院到现在已有四届学生毕业。

学院现有在岗职工867人,专任教师345人。在专任教师中,有教授2人、副教授87人、高级讲师63人;硕士51人,在读博士3人,在读硕士54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山东省优秀教师5人,局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2人,局级优秀青年知识分子16人。学院通过《教学工作单项奖评选与奖励办法》、《教学人员岗点工资考核分配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持续加大工资薪酬向教学一线倾斜力度,实行教学效果与岗点工资挂钩,形成了“激励与约束”并举、“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机制留人”并重的师资队伍建设机制;学院从企业一线选拔了10名具有实践经验的工程师充实教师队伍,聘请了78名行业企业的首席技师和技术专家作为学院的兼职教师,进一步改善了师资队伍的结构,逐步建立起了一支结构合理、业务优良、专兼结合、能够适应职业教育教学要求的师资队伍。

在胜利石油管理局的全力支持下,学院持续加大对教学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仅2006年~2008年,学院总经费支出3.9亿元(包括管理局拨款和学费收入),学院仅在实验实训设施更新改造方面就先后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完善了汽车驾驶与维修训练中心、职业技能训练中心、数控加工中心、焊接技术实训室、护理实验实训室、电气及自动化实训室等校内实验实训室或实习基地;新建了汽驾无纸化考试室、化工仿真实训室、电子阅览室等6个机房,13个多媒体教室和1个语音室;对校园网进行了扩容改造;对图书馆阅览室进行了扩建,建设了大型随书光盘数据库,通过开展馆际合作与石油大学实现期刊数字共享,从而使学院的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育人环境进一步优化。

学院组织力量对35年的办学传统和办学经验的文化积淀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对校园文化的精神理念进行集中凝炼,提出了师生员工的行为规范,形成了“精钻博励志笃行”的校训、“惟实求真 严谨创新”的校风、“身正学高、传道授业”的教风、“知行合一专博并进”的学风,创作了“托起能源的太阳”的校歌,设计制作了“油海冲浪”的主题校标,编制了《校园文化手册》。这些文化创作,深深植根于学院的历史和现实,既与石油文化相融通,又体现了学院精神,逐步得到了师生员工的认同和校外各界人士的称赞。精神理念与制度文化相结合形成了全院师生员工的导向力、凝聚力、整合力、约束力,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学院办学的软实力。

35年来,学院为石油石化行业和地方培养各类专业人才7万多人,其中,已有8人担任厅(局)级领导职务,247人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36人被聘为局级以上首席专家,涌现出了诸如中国十大杰出青年、科技创业奖获得者、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享受特殊津贴专家等一大批优秀毕业生。中石化集团公司油田企业经营管理部副主任刘汝山,中石化川气东送建设工程指挥部副指挥王春江,中国深圳石油实业公司总经理陶玉春,中国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副总经理史殿义,胜利油田高级专家李振泉、盛明仁、王永诗等就是他们中的杰出代表。

用人单位对四届高职毕业生的评价为:素质高,诚实守信,团结协作精神好;动手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强;扎根基层、安心一线、乐于进取。2006、2007届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为90.55%。2006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0.6%;2007年毕业生就业率为90.5%。机电一体化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专业毕业生连续2年就业率100%,钻井技术、油气开技术专业连续2年出现了毕业生供不应求的局面;近几年为油田培养高级技工704人,技师112人;毕业生参加中央企业技术比赛和中石化职业技能竞赛39 人次,获奖12 人次;在校生参加地、市级以上的各类比赛59人次,获奖59人次。

学院被授予“全国职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与创业教育先进学校”、“山东省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大中专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基地”等称号。

作为企业办学,因油而生,依油而兴。学院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职工培训以及科技开发和技术服务满足了油田不同时期生产的需要。学院坚持“企业办学必须为企业服务”的理念,依据油田生产建设需要及时调整专业设置,为油田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学院根据油田生产建设需求开展以技能操作、职业岗位训练、新技术与新工艺、职业岗位技术比赛为主要内容的多类型、多层级的职工培训,年培训4500余人次,为油田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出了贡献;学院发挥人才和设备优势,结合油田生产中遇到的难题开展技术攻关。近几年取得科技成果14项,获实用性专利25项,并被推广应用,为企业创造利润上千万元。

学院在为企业提供技能人才支撑和技术服务的同时,企业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学校很大的支持,每年提供超亿元的经费支持,投资5000万元建设技能人才训练中心,积极参与学院石油特色专业的设置、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教学内容的优化、特色教材的编写、“双师”结构教学团队的建设,增强了学校的生机和活力。